給付買賣價金
高雄簡易庭(民事),雄補字,109年度,1582號
KSEV,109,雄補,1582,20200926,1

1/1頁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雄補字第1582號
原   告 台灣麥匯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慶晋 


被   告 英友達國際企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洪祥益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買賣價金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
,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台幣(下同)500,000 元,應徵第一
審裁判費5,400 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249 條第1 項但書規定,
命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7 日內向本院如數繳納,逾期不繳,
即駁回原告之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9   月  26  日
         高雄簡易庭 法  官 賴文姍
以上正本係正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9   月  26  日
                書記官 蔡妮君

1/1頁


參考資料
台灣麥匯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英友達國際企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