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上訴字,109年度,1997號
TPHM,109,上訴,1997,202009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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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判決
109年度上訴字第1997號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黃皓鍇(歿)男 (民國00年0月0日生)


指定辯護人 郭庭光律師
上列上訴人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案件,不服臺灣桃園地方
法院108年度重訴字第9號,中華民國108年11月25日第一審判決
(起訴案號: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3931、107年度
偵字第29323號;移送併辦案號:108年度偵字第10316號),提
起上訴,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原判決關於黃皓鍇部分撤銷。
本件公訴不受理。
理 由
一、公訴意旨略以:被告黃皓鍇與黃仲、陳界明於民國107年10 月間,共謀以人體綑綁毒品方式,運輸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 他命至日本,並約定由黃仲、陳界明負責尋找適合之運毒人 頭,而毒品、運毒人頭之機票及住宿費用均由被告黃皓鍇負 責,迨運毒成功後,被告黃皓鍇將提供報酬給黃仲、陳界明 ,謀議既定,黃仲即於107年10月間尋得葉琬欣葉中平, 並招攬其2人擔任運毒人頭,而葉琬欣復招攬其表弟田烱泰 參與運輸毒品犯行,黃仲並與葉琬欣談妥其與田烱泰之運毒 報酬各為新臺幣(下同)6萬元,另與葉中平約定運毒報酬 為10萬元,並先行交付1萬元前金予葉中平;而陳界明則尋 得賴俊皓,嗣賴俊皓再於同年10月間尋得劉建祐賴俊皓並 告知劉建祐運毒報酬為12萬元,賴俊皓復邀集被告黃皓鍇陳界明劉建祐於107年10月31日下午,在臺中市太平區車 籠埔軍營旁某水餃店見面,由被告黃皓鍇劉建祐說明運輸 毒品流程後,劉建祐乃同意加入擔任運毒人頭,賴俊皓嗣後 並先行交付5萬元運毒報酬前金予劉建祐。嗣被告黃皓鍇、 黃仲、陳界明賴俊皓葉琬欣田烱泰葉中平劉建祐 即共同基於運輸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之犯意,由被告黃 皓鍇交付運毒人頭葉琬欣田烱泰葉中平劉建祐所需之 機票、住宿費用予黃仲後,黃仲再轉交給葉琬欣,而葉琬欣 乃依黃仲指示先行訂購其等於107年11月8日前往日本茨城之 機票及住宿;黃仲另指示葉琬欣於107年11月7日下午,至臺 中市○○區○○○路00號光之旅店開立604號房間,嗣葉琬欣、田 烱泰、葉中平劉建祐、黃仲及被告黃皓鍇等人,於107年1



1月8日凌晨3時許陸續抵達,並由被告黃皓鍇於上揭房間內 ,分別在葉琬欣田烱泰葉中平劉建祐身上綑綁第二級 毒品甲基安非他命各3包,另黃仲則交付8萬元現金予葉琬欣 作為運毒報酬之前金(含田烱泰之運毒報酬4萬元),另交 付2萬元現金予葉中平作為運毒報酬之前金,迨毒品綑綁完 成後,黃仲即於同日上午7時許,駕駛車牌號碼000-0000號 自用小客車搭載葉琬欣田烱泰葉中平劉建祐4人抵達 桃園機場,欲搭乘台灣虎航IT218號班次班機前往日本茨城 機場,惟劉建祐於同日上午8時許,在桃園機場第一航廈出 境處安全檢查時,為警查獲身上所綑綁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 他命3包(驗前總毛重1,552.84公克,驗前總淨重約1,449.9 1公克)、束帶3條;而於此同時,葉琬欣田烱泰葉中平 於通過安全檢查後,發覺劉建祐遭警攔查,遂分別前往廁所 內丟棄身上毒品,嗣為警循線查獲葉琬欣田烱泰丟棄於廁 所內之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共6包(驗前總毛重3,186.3 公克,驗前總淨重約2,987.8公克)、繃帶1捆,而葉中平身 上所綑綁之毒品則經其以馬桶沖失,另於葉琬欣身查獲現金 2萬8,000元、日幣7萬2,000元,於田烱泰身上查獲現金3萬 元。嗣警再依據葉琬欣田烱泰葉中平劉建祐之供述, 循線於108年1月28日拘提被告黃皓鍇、黃仲、賴俊皓到案, 而查悉上情。因認被告黃皓鍇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 第2項之運輸第二級毒品罪嫌。
二、按被告死亡者,應諭知公訴不受理之判決,並得不經言詞辯 論為之,刑事訴訟法第303條第5款、第307條定有明文。查 本件被告黃皓鍇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經原審諭知 有罪之判決,被告黃皓鍇不服原判決,於法定期間內提起第 二審上訴,於109年6月3日繫屬本院,惟被告已於109年4月4 日死亡,有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相驗屍體證明書在卷可稽( 見本院卷第273頁),依前揭規定,應由本院將原判決予以 撤銷改判,並不經言詞辯論,而諭知公訴不受理判決。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369第1項前段、第364條、第303 條第5款、第307條,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9   月  24  日 刑事第十七庭審判長法 官 鄭水銓
   法 官 黃雅芬
  法 官 沈君玲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其未敘述上訴之理由者並得於提起上訴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書記官 彭于瑛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9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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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