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司促字第30287號
債 權 人 勝美夢想特區管理委員會
法定代理人 張良鴻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陳緯國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㈠債權人請提出⑴管理委員會報備證明,及⑵最近一期主任
委員當選記錄,⑶請提出掛號郵件回執,以供本院審核。
㈡暨提出提出債務人陳緯國區分所有之第一類建物登記謄本
(門牌:臺中市○○區○○○○街0號10樓之5)。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9 月 29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羅永旻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9 月 29 日
書記官 施玉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