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司促字第28312號
債 權 人 瑞傑室內裝修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莊政維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創先進投資顧問有限公司、賴明月發支
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㈠確認賴明月是否為本件債務人?如是,並請釋明請求原因
事實及法律依據為何?(台端所附估價單所示,債務人為
創先進投資顧問有限公司。)
㈡估價單金額8萬元部分,客戶名稱為華利信資產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何以得對債務人請求?並請提出釋明資料。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9 月 24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羅永旻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9 月 24 日
書記官 夏進通
, 台灣公司情報網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