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09年度,28312號
TCDV,109,司促,28312,202009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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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司促字第28312號
債 權 人 瑞傑室內裝修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莊政維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創先進投資顧問有限公司、賴明月發支
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㈠確認賴明月是否為本件債務人?如是,並請釋明請求原因
   事實及法律依據為何?(台端所附估價單所示,債務人為
   創先進投資顧問有限公司。)
  ㈡估價單金額8萬元部分,客戶名稱為華利信資產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何以得對債務人請求?並請提出釋明資料。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9   月  24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羅永旻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9   月  24  日
            書記官 夏進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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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瑞傑室內裝修工程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創先進投資顧問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