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宣告(公示催告)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亡字,109年度,73號
TCDV,109,亡,73,202009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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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亡字第73號
聲 請 人 曾文石 


上列聲請人聲請死亡宣告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一、准對失蹤人曾文毅(男,民國00年0月0日生,身分證統一編 號:Z000000000號,最後設籍地址:臺中市○○區○○路0 段000巷0號)為宣告死亡之公示催告。
二、該失蹤人應於本公示催告公告之翌日起7 個月內,向本院陳 報現尚生存,如不陳報,本院將宣告其為死亡。三、無論何人,凡知該失蹤人之生死者,均應於上開期間內,將 其所知之事實,陳報本院。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9 月 28 日
家事法庭 法 官 顏銀秋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9 月 28 日
書記官 王綉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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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