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事件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司執消債清字,108年度,10號
TCDV,108,司執消債清,10,2020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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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司執消債清字第10號
聲 請 人 葉宥辰即葉先晚
即 債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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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 對 人 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即 債權人
法定代理人 鄭永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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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 對 人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即 債權人
法定代理人 郭明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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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 對 人 花旗(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即 債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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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理人 莫兆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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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 對 人 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即 債權人
法定代理人 李增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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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 對 人 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即 債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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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理人 周添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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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 對 人 凱基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即 債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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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理人 魏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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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 對 人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即 債權人
法定代理人 尚瑞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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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 對 人 元大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即 債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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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理人 范志強
代 理 人 黃勝豐
相 對 人 台新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即 債權人
法定代理人 吳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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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 對 人 萬榮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即 債權人
法定代理人 許勝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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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 對 人 良京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即 債權人
法定代理人 平川秀一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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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 對 人 元大國際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即 債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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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理人 宋耀明
代 理 人 楊富傑
相 對 人 滙誠第二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即 債權人
法定代理人 鄧翼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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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 對 人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臺灣北區電信分公司
即 債權人
法定代理人 涂元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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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 對 人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即 債權人
法定代理人 石發基
相 對 人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即 債權人
法定代理人 王綉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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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列當事人聲請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清算程序終結。
附表所示之財產返還債務人。
理 由
一、按管理人於最後分配完結時,應即向法院提出關於分配之報 告。法院接到前項報告後,應即為清算程序終結之裁定。消 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127條第1項、第2項分別定有明文。次 按,債權人會議得議決清算財團之管理及其財產之處分方法   、營業之停止或繼續、不易變價之財產返還債務人或拋棄。 法院不召集債權人會議時,得以裁定代替其決議。但法院裁 定前應將第101條規定之書面通知債權人,同條例第118條、 121條第1項亦有明定。
二、經查,本件債務人聲請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前經本院108 年度消債清字第3號裁定於108年4月16日上午10時起開始清 算程序。再查,債務人名下財產尚有存款新臺幣(下同)7   40元、聯成化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4股,此有債務人陳報狀   、存摺明細、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函在卷可稽   。上開財產之清算財產價值合計3,000元,經債務人提出現 款,本院業已作成分配表,記載分配之順位、比例及方法, 該分配表並經本院予以公告在案,茲現已分配完結,有分配 表、本院公告及發款通知函在卷可稽,且債權人於收受分配 表後,均無任何異議,本件清算程序即可終結,爰裁定如主 文第一項所示。另附表所示之系爭不動產,經本院引用臺灣 澎湖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101年度司執字第3322號執行案件 第一次拍賣底價進行變賣,經進行變賣四次,均無人應買, 屬不易變價之財產,應返還債務人,爰以裁定代替債權人會 議之決議如主文第二項所示。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9   月  21  日 民事執行處司法事務官 李峻源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本院司法事務 官提出異議。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9   月   21  日 書記官 童淑芬 
附表:
編號 財產名稱 金額或數量或權利範圍 備註 1 土 地 應有部分1/6 坐落於澎湖縣○○市○○○段000地號,面積:1634.32平方公尺。 2 土 地 應有部分1/3 坐落於澎湖縣○○市○○○段000地號,面積:73.32平方公尺。 3 土 地 應有部分1/3 坐落於澎湖縣○○市○○○段000地號,面積:257.28平方公尺。 4 土 地 應有部分1/6 坐落於澎湖縣○○市○○○段000地號,面積:238.25平方公尺。 5 土 地 應有部分1/6 坐落於澎湖縣○○市○○○段000地號,面積:820.02平方公尺。 6 土 地 應有部分1/6 坐落於澎湖縣○○市○○○段000地號,面積:1130.30平方公尺。 7 土 地 應有部分1/6 坐落於澎湖縣○○市○○○段000地號,面積:699.29平方公尺。 8 土 地 應有部分1/6 坐落於澎湖縣○○市○○○段000地號,面積:419.64平方公尺。 9 土 地 應有部分1/6 坐落於澎湖縣○○市○○○段0000地號,面積:252.85平方公尺。 10 土 地 應有部分1/6 坐落於澎湖縣○○市○○○段0000地號,面積:175.57平方公尺。 11 土 地 應有部分1/6 坐落於澎湖縣○○市○○○段0000地號,面積:239.81平方公尺。 12 土 地 應有部分1/6 坐落於澎湖縣○○市○○○段0000地號,面積:776.81平方公尺。 13 土 地 應有部分1/6 坐落於澎湖縣○○市○○○段0000地號,面積:989.05平方公尺。 14 土 地 應有部分1/6 坐落於澎湖縣○○市○○○段0000地號,面積:833.92平方公尺。 15 土 地 應有部分1/6 坐落於澎湖縣○○市○○○段0000地號,面積:301.73平方公尺。 16 土 地 應有部分1/6 坐落於澎湖縣○○市○○○段0000地號,面積:611.05平方公尺。 17 土 地 應有部分1/6 坐落於澎湖縣○○市○○○段0000地號,面積:752.36平方公尺。 18 土 地 應有部分1/6 坐落於澎湖縣○○市○○○段0000地號,面積:761.77平方公尺。 19 土 地 應有部分1/6 坐落於澎湖縣○○市○○○段0000地號,面積:247.68平方公尺。 20 土 地 應有部分1/6 坐落於澎湖縣○○市○○○段0000地號,面積:184.07平方公尺。 21 土 地 應有部分1/6 坐落於澎湖縣○○市○○○段0000地號,面積:102.96平方公尺。 22 土 地 應有部分1/6 坐落於澎湖縣○○市○○○段0000地號,面積:126.80平方公尺。 23 建 物 應有部分1/14 澎湖縣○○市○○○段00○號,門牌號碼:澎湖縣○○市○○里0鄰00號。一層樓、面積: 105.49平方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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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聯成化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