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賣抵押物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抗字,109年度,68號
SCDV,109,抗,68,202009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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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抗字第68號
抗 告 人 曾意君 

相 對 人 蘇秀華 


關 係 人 彭錦源 
上列當事人間拍賣抵押物事件,抗告人對於中華民國109年8月7
日本院109年度司拍字第150號裁定提起抗告,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抗告駁回。
抗告程序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抗告人負擔。
理 由
一、按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 院,拍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民法第873 條定 有明文。又抵押權人依上開法條之規定,聲請法院裁定及抗 告法院之裁定,僅依非訟事件程序,就抵押權及其債權形式 上之要件是否具備予以審查為已足,法院所為准駁之裁定, 對於債權、抵押權存否及抵押權標的物範圍等均無實體確定 效力,故祇須就抵押權人提出之文件為形式上審查,如認其 有抵押權登記擔保範圍之債權存在,且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 受清償,法院即應依登記內容為准許拍賣抵押物之裁定,如 對於此項法律關係有爭執者,應由有爭執之人提起訴訟,以 求解決,不得僅依抗告程序聲明其有爭執,並據為廢棄拍賣 抵押物裁定之理由(最高法院94年度台抗字第270號裁定要 旨參照)
二、相對人蘇秀華於原審聲請意旨略以:關係人彭錦源於民國10 9年1月12日向相對人借款新臺幣(下同)1,600萬元,約定 清償日為109年4月30日,並於109年1月15日簽發本票1紙予 相對人,且於109年1月15日以其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 下稱系爭不動產)設定1,600萬元之普通抵押權而為擔保, 並經登記在案。詎關係人已屆清償期而未依約清償上開借款 ,復由抗告人曾意君於109年3月11日以買賣之方式取得系爭 不動產所有權,為此以抗告人為對象,聲請拍賣抵押物以資 受償,並提出抵押權設定契約書、他項權利證明書、本票( 以上均影本)及土地登記第一類謄本等件為證。三、抗告意旨略以:本件係因抗告人之父曾錦田於108年7、8月 間欲從事有機肥料製造事業,與關係人商議,由關係人向銀 行辦理貸款2,300萬元以購買相關機械設備。詎關係人向曾 錦田謊稱須將系爭不動產過戶至其名下始得辦理貸款,並於



取得系爭不動產所有權後與相對人共謀以假債權1,600萬元 於系爭不動產設定普通抵押權。上開事實經曾錦田報案後, 現依法偵辦中,而原審未確認相對人有無交付1,600萬元借 款予關係人,及上開普通抵押權所擔保之借款債權是否存在 等事實,即貿然以原裁定准予拍賣系爭不動產,與法自有未 合,爰請求法院將原裁定廢棄等語。
四、按稱普通抵押權者,謂債權人對於債務人或第三人不移轉占 有而供其債權擔保之不動產,得就該不動產賣得價金優先受 償之權,民法第860條定有明文。經查,系爭不動產業經設 定本件普通抵押權乙節,業據相對人於原審所提出之前揭各 項資料,依據形式上審查結果,相對人所提抵押權設定契約 書、他項權利證明書及土地登記謄本之土地標示均與系爭不 動產之土地地號一致,且均載明係擔保債務人即關係人彭錦 源於109年1月12日所立金錢借貸契約、債權金額1,600萬元 、清償日期109年4月30日等情,形式上觀之已足堪認定本件 普通抵押權擔保之債權存在。又該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 償,揆之首揭說明,即應准許拍賣抵押物,原審所為准許拍 賣抵押物之裁定,於法並無不合。至抗告人雖主張:相對人 與關係人係以假債權1,600萬元就系爭不動產設定普通抵押 權云云,然查,本件拍賣抵押物裁定係屬非訟事件,為裁定 之法院僅得為形式上審查,並無確定實體上法律關係存否之 效力,而抗告人前揭所述,核屬爭執實體債權債務關係,依 首開說明,應另循訴訟程序解決,非本件抗告程序所得審酌 。故原審就附表所示之不動產為形式審查後,據以裁定准 予拍賣抵押物,於法並無不合,抗告意旨指摘原裁定不當, 求予廢棄原裁定,非有理由,應予以駁回其抗告。五、據上論結,本件抗告為無理由,依非訟事件法第46條、第21 條第2項,民事訴訟法第495條之1第1項、第449條第1項、第 95條、第78條,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9 月 30 日
民事第一庭審判長法 官 楊明箴
法 官 王碧瑩
法 官 蔡欣怡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僅得於收受本裁定正本送達後10日內,以適用法規顯有錯誤為理由,向本院提出再抗告狀(須附繕本一份及繳納再抗告裁判費新台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9 月 30 日
書記官 謝國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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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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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 土地坐落 │ 面積 │權利│備考│
│ ├───┬──┬──┤(單位:平方公尺)│範圍│ │
│號│縣 市│段 │地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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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新竹縣│濱海│ 8│ 10395.58│ 1/1│ │
│ │新豐鄉│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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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