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簡上字,108年度,86號
CHDV,108,簡上,86,20200929,2

1/1頁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簡上字第86號
上 訴 人 郭景鴻 

訴訟代理人 高嘉甫律師
被上訴人  曾月琴 
訴訟代理人 常照倫律師
複代理人  黃琪雅律師
      莊惠祺律師
      劉啟光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9 月 29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陳弘仁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9 月 29 日
書記官 許雅涵

1/1頁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