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求損害賠償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附民字,109年度,163號
CHDM,109,附民,163,202009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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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9年度附民字第163號
原   告 寬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呂雅雯
被   告 周銘瑞


上列被告因業務侵占案件(本院109 年度易字第573 號),經原
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
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1 項之規定,
將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9   月  2   日
         刑事第一庭  審判長法 官 紀佳良
                   法 官 張鶴齡
                   法 官 王素珍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9   月  2   日
                書  記  官 楊筱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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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寬豪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