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09年度,13923號
SLDV,109,司促,13923,202009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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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09年度司促字第13923號
聲 請 人
即債權人  盛宇室內裝修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李招 
聲 請 人
即債權人  黃添盛 
相 對 人
即債務人  呂盈達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盛宇室內裝修公司清償裝修工程完工費新
  臺幣1,043,316 元,及自本支付命令送達之翌日起至清償日
  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5 計算之利息,並賠償督促程序費用
  新臺幣500 元,否則應於本命令送達後20日之不變期間內,
  向本院提出異議。
二、債權人請求之原因事實如附件所載。
三、債務人未於不變期間內提出異議時,債權人得依法院核發之
  支付命令及確定證明書聲請強制執行。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9   月  17  日
         民事庭   司法事務官 廖雅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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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盛宇室內裝修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