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09年度,15019號
TYDV,109,司促,15019,202007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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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司促字第15019號
債 權 人 華宏金屬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余清發 

 
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尊贏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尊藏帝苑社區管理
委員會、蕭家權羅鈺瀅黃啟明廖卿伶謝盈嫻周淑慧
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內,補正
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壹、應補正之事項:請提出得對債務人尊贏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尊藏帝苑社區管理委員會蕭家權羅鈺瀅黃啟明、廖卿
  伶、謝盈嫻周淑慧請求之其他釋明文件(如: 承攬契約或
  其他締約文件,須明顯觀之締約當事人方為何人)。
貳、本裁定不得異議。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7   月  17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曾婷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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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華宏金屬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尊贏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