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收補償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行政),訴字,109年度,62號
KSBA,109,訴,62,202008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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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9年度訴字第62號
原 告 戴良三
訴訟代理人 林宗儀 律師
被 告 屏東縣牡丹鄉公所

代 表 人 潘壯志
訴訟代理人 林依芳
上列當事人間徵收補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準備程序。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8   月  27  日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一庭
法 官 邱 政 強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8   月  27  日
              書記官 黃 玉 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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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