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票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司票字,109年度,4542號
TCDV,109,司票,4542,202008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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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司票字第4542號
聲 請 人 中租迪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鳳龍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儷瑞寶飾有限公司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
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
回其聲請:
一、確認聲請事項及聲請原因事實相對人簽發到期日為109年5月
  17日之記載是否有誤?如有誤載,並請具狀更正。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8   月  3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羅永旻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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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中租迪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儷瑞寶飾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