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09年度重易字第40號
公 訴 人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許祐豪
巫宗政
劉子寧
上三人共同
選任辯護人 陳思成律師
林湘清律師
被 告 賴慶安
羅雅勻
劉雨宣
江庭瑋
邱俐菱
陳昭亘
黃于珊
洪雅淳
王惠妮
陳怡超
蔡芯妤
陳佳裕
毛曾文
魏嘉宏
湯鎮豐
廖沛幀
方志皓
鄧文瑜
涂雅芳
劉晏伶
蔡鴻傑
凌培甄
上 一 人
選任辯護人 高進棖律師
被 告 錢昱伶
洪音凱
黃妍菁
曾映晴
莊孟哲
唐文偉
郭勇茂
上 一 人
選任辯護人 蘇文俊律師
羅婉秦律師
被 告 曹靜怡
吳淨平
杜文元
黃淳靖
黃郁珊
賴芸菲(原名賴又歆)
上列被告等因賭博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8年度偵字第947
5號、第12563號、第22745號、第23612號、第24697號、第30097
號),被告等於準備程序中就被訴之事實為有罪之陳述,檢察官
聲請改依協商程序而為判決,本院裁定行認罪協商程序,判決如
下:
主 文
一、許祐豪共同犯圖利聚眾賭博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 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參年,並應於判決確定 後陸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拾貳萬元。
扣案如附表十一108年度保管字第1114號扣押物品清單編號7 至9之現金共新臺幣參拾柒萬捌仟壹佰元、附表十二109年度 院保字第1174號扣押物品清單編號7至14、16至23、69所示 之物,均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貳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 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二、巫宗政共同犯圖利聚眾賭博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 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十二109年度院保字第1174號扣押物品清單編號6 、67所示之物,均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 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三、劉子寧共同犯圖利聚眾賭博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 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十二109年度院保字第1174號扣押物品清單編號6 0至63所示之物,均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萬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 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四、賴慶安共同犯圖利聚眾賭博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 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參年,並應於判決確定 後陸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拾萬元。
扣案如附表十二109年度院保字第1174號扣押物品清單編號1 5、68、70所示之物,均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壹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 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五、羅雅勻共同犯圖利聚眾賭博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 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參年,並應於判決確定 後陸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柒萬元。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 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六、劉雨宣共同犯圖利聚眾賭博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 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參年,並應於判決確定 後陸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伍萬元。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 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七、江庭瑋共同犯圖利聚眾賭博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 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參年,並應於判決確定 後陸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伍萬元。
扣案如附表十二109年度院保字第1174號扣押物品清單編號 37至39所示之物,均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 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八、邱俐菱共同犯圖利聚眾賭博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 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參年,並應於判決確定 後陸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柒萬元。
扣案如附表十二109年度院保字第1174號扣押物品清單編號 24至29所示之物,均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柒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 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九、陳昭亘共同犯圖利聚眾賭博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 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參年,並應於判決確定 後陸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柒萬元。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萬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 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十、黃于珊共同犯圖利聚眾賭博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 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參年,並應於判決確定 後陸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柒萬元。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 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洪雅淳共同犯圖利聚眾賭博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 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參年,並應於判決確定 後陸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伍萬元。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 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王惠妮共同犯圖利聚眾賭博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 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參年,並應於判決確定 後陸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柒萬元。
扣案如附表十二109年度院保字第1174號扣押物品清單編號 42至44所示之物,均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柒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 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陳怡超共同犯圖利聚眾賭博罪,共貳罪,各處有期徒刑伍月 ,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應執行有期徒 刑柒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參年 ,並應於判決確定後陸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拾捌萬元。 扣案如附表十一108年度保管字第1114號扣押物品清單編號1 至6、13之現金共陸拾玖萬柒仟壹佰元、附表十二109年度院 保字第1174號扣押物品清單編號1至5、66所示之物,均沒收 。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
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蔡芯妤共同犯圖利聚眾賭博罪,共貳罪,各處有期徒刑肆月 ,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應執行有期徒 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參年 ,並應於判決確定後陸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拾伍萬元。 扣案如附表十一108年度保管字第1114號扣押物品清單編號 10至12之現金共新臺幣肆萬陸仟柒佰元、附表十二109年度 院保字第1174號扣押物品清單編號64、65、71至73所示之物 ,均沒收。
、陳佳裕共同犯圖利聚眾賭博罪,共貳罪,各處有期徒刑肆月 ,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應執行有期徒 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參年 ,並應於判決確定後陸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拾伍萬元。 扣案如附表一108年度保管字第3842號扣押物品清單編號3、 4所示之物、附表十108年度保管字第4411號扣押物品清單編 號15至18,均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 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毛曾文共同犯圖利聚眾賭博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 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參年,並應於判決確定 後陸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柒萬元。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 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魏嘉宏共同犯圖利聚眾賭博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 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參年,並應於判決確定 後陸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柒萬元。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 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湯鎮豐共同犯圖利聚眾賭博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 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參年,並應於判決確定 後陸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柒萬元。
扣案如附表六108年度保管字第4296號扣押物品清單編號1至 4所示之物,均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 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廖沛幀共同犯圖利聚眾賭博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 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參年,並應於判決確定 後陸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拾伍萬元。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拾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 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方志皓共同犯圖利聚眾賭博罪,共貳罪,各處有期徒刑參月 ,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應執行有期徒 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萬捌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 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鄧文瑜共同犯圖利聚眾賭博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 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參年,並應於判決確定 後陸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拾萬元。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 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涂雅芳共同犯圖利聚眾賭博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 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參年,並應於判決確定 後陸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柒萬元。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伍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 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劉晏伶共同犯圖利聚眾賭博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 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 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蔡鴻傑共同犯圖利聚眾賭博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 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參年,並應於判決確定 後陸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柒萬元。
扣案如附表五108年度保管字第4295號扣押物品清單編號1至 8所示之物,均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 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凌培甄共同犯圖利聚眾賭博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 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八108年度保管字第4299號扣押物品清單編號1、 2所示之物均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 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錢昱伶共同犯圖利聚眾賭博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 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參年,並應於判 決確定後陸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柒萬元。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參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 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洪音凱共同犯圖利聚眾賭博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 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又共同犯圖利聚眾賭博罪, 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
壹日。應執行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 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七108年度保管字第4297號扣押物品清單編號1至 4;附表九108年度保管字第4304號扣押物品清單編號11所示 之物,均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伍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 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黃妍菁共同犯圖利聚眾賭博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 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參年,並應於判決確定 後陸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拾萬元。
扣案如附表四108年度保管字第3453號扣押物品清單編號3之 現金新臺幣參仟捌佰元、附表九108年度保管字第4304號扣 押物品清單編號1至10、12至16、附表十108年度保管字第44 11號扣押物品清單編號1至14、35至37所示之物,均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捌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 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曾映晴共同犯圖利聚眾賭博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 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捌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 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莊孟哲共同犯圖利聚眾賭博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 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參年,並應於判決確定 後陸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拾萬元。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伍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 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唐文偉共同犯圖利聚眾賭博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 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參年,並應於判決確定 後陸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柒萬元。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 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郭勇茂共同犯圖利聚眾賭博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 金,以新臺幣貳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一108年度保管字第3842號扣押物品清單編號1至 2所示之物,均沒收。
、曹靜怡共同犯圖利聚眾賭博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 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參年,並應於判決確定 後陸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柒萬元。
扣案如附表二108年度保管字第3843號扣押物品清單編號6至 22所示之物,均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
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吳淨平共同犯圖利聚眾賭博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 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參年,並應於判決確定 後陸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柒萬元。
扣案如附表一108年度保管字第3842號扣押物品清單編號6至 16所示之物,均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萬貳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 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杜文元共同犯圖利聚眾賭博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 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參年,並應於判決確定 後陸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柒萬元。
扣案如附表一108年度保管字第3842號扣押物品清單編號38 至42所示之物,均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 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黃淳靖共同犯圖利聚眾賭博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 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參年,並應於判決確定 後陸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柒萬元。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 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黃郁珊共同犯圖利聚眾賭博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 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參年,並應於判決確定 後陸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柒萬元。
扣案如附表三108年度保管字第3844號扣押物品清單編號1至 7所示之物,均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 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賴芸菲共同犯圖利聚眾賭博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 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參年,並應於判決確定 後陸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伍萬元。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 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犯罪事實及理由
一、廖漢澄為經營其賭博事業,避免遭查緝,開發手機APP「豆 豆OK」、「黑白PAY」,以該APP作為賭客與店家以現金兌換 籌碼紀錄之用,同時指派「幣商」駐店,在該店店外之廁所 或停車場專職現金與寄附在上開軟體之點數之兌換,製造為 賭客間彼此點數與現金兌換之假象。
(一)於民國107年12月28日起,廖漢澄、劉慶萬(綽號:萬董) 、林易韋(以上三人另行審結)、許祐豪、陳怡超、賴慶安
、巫宗政、蔡芯妤、羅雅勻、劉雨宣、劉子寧、江庭瑋、邱 俐菱、陳昭亘、黃于珊、洪雅淳、王惠妮、陳孟雯、陳俞蓁 (以上二人另行審結)共同基於賭博、意圖營利聚眾賭博、 意圖營利供給賭博場所之犯意,廖漢澄、劉慶萬、林易韋出 資在臺中市○區○○街000號設立「Raise」遊戲主題餐廳「 大中店」,供為賭博場所,找來許祐豪擔任店長,陳怡超( 綽號:超哥、阿超、張小小)、蔡芯妤擔任駐店「幣商」, 渠等賭博方式為賭客至上開場所後,需先以手機上網下載廖 漢澄提供之APP「豆豆OK」,由櫃臺人員賴慶安、巫宗政以1 (現金)比100(點數,黃金豆)比例,將現金兌換為「豆 豆OK」點數(黃金豆),而「豆豆OK」點數再以1比1比例換 為籌碼,「大中店」內擺設4張大型職業賭桌,有2張專供賭 玩「百家樂」,另2張分別賭玩「德州撲克」及俗稱「三寶 」之撲克牌賭博。羅雅勻、劉雨宣、劉子寧、江庭瑋、邱俐 菱、陳昭亘、黃于珊、洪雅婷、王惠妮、陳孟雯、陳俞蓁等 人擔任荷官負責發牌:1.「百家樂」賭玩方式係先由荷官發 牌給「莊家」及「閒家」各2張牌,再由賭客押注「莊家」 或「閒家」或「對子」或「和局」(最多可以押注面額500 萬元的籌碼),再依補牌規定,閒家部分2張牌點數合計未 達5點,必須補第3張牌,合計6點以上至9點都不補牌,莊家 部分是2張牌點數合計未達2點,必須補第3張牌,點數計算 是依照撲克牌1-9的點數相加,10、J、Q、K則代表0點,最 後看「莊家」及「閒家」點數較大者為勝,由荷官負責收取 輸家押注之籌碼(如「莊家」贏就收回押注「閒家」賭客的 籌碼),及給付贏家押注之籌碼(如「莊家」贏就支付押注 「莊家」賭客的籌碼),賠率一般是押1賠1、對子是押1賠 11、和局是押1賠8。2.「德州撲克」賭玩方式係賭桌上各賭 客先抽誰為莊家,以順時針算,莊家的下2家必須出盲注( 即出底)分別是面額1,000元及2,000元籌碼,然後由荷官對 每位賭客發2張牌,由盲注的下家開始跟注、加注或蓋牌, 其後家也相同動作,一直輪完1圈到莊家後,荷官會在賭桌 中間發3張公牌,由賭客手上的2張暗牌與3張公牌組合撲克 牌玩法的大小,再由莊家的下1家(盲注)開始重複跟注、 加注或蓋牌,輪完第2圈,荷官又在賭桌中間加發1張公牌, 再由賭客手上的2張暗牌與4張公牌組合撲克牌玩法的大小, 以相同方式再押注1圈,最後由荷官在賭桌中間加發1張公牌 ,再由賭客手上的2張暗牌與5張公牌組合撲克牌玩法的大小 ,最後賭客翻開手上的暗牌與桌面上的5張公牌組合以最大 的5張牌比大小,牌面最大的賭客為贏家,該局所押注之賭 資均為贏家所有,而荷官會從該局所押注的賭金中抽5%做為
抽頭金,然後再重複下一局。3.「三寶」賭玩方式係以撲克 牌牌面A至9為1至9點,牌面10至K均為10點,賭客最多押注 6門(最低5,000元籌碼、最高20萬元籌碼,賭客桌面需有5 萬元以上之籌碼才可下注),之後由荷官依順時鐘方向從賭 客至莊家各發3張牌,再依牌面加總點數的尾數(1至10點) 為輸贏,點數大者為贏家,賠率是賭客與莊家比較,先比點 數大小輸贏,同點再比花色,賠率係由賭客與莊家依贏方的 點數為賠率,由1賠1至1賠10,特殊牌面部分,鐵支為1賠12 ,同花順為1賠15,皇同(同花色QKA)為1賠30。賭客就贏得 或剩餘之籌碼,得找經廖漢澄派駐在店內之「幣商」即陳怡 超、蔡芯妤換回現金。嗣警於108年3月26日持搜索票進入上 址搜索,查獲正在賭玩「三寶」之王鏡淮、羅健彰、張庭瑋 、湯証鈞、林廷育、李昱辰、張慶祥、林正家、黃睿浚,賭 玩「三寶」及「百家樂」之江柏燊,賭玩「百家樂」之劉昱 麟、周尚沇、鄭婷云、郭政宏、盧雨慶、黃培倫、陳冠甫、 洪繹昇,賭玩「德州撲克」之郭凱民、曾靖堯、王律揚、林 子恩、杜長洋、莊忠翰、謝瑞宏、謝明均、吳文傑、楊曜旭 ,賭玩「德州撲克」、「百家樂」之何奇耘(賭客王鏡淮等 29人均另為職權不起訴處分),並扣得賭資新臺幣(下同) 現金112萬1,900元、賭博用籌碼面額總計4億6,888萬5,000 元、帳冊、點鈔機、員工班表、賭博教戰手冊、會員兌換點 數表、供賭客抽獎用機車1臺(MYH-1686號)、賭博監看機 臺及發牌機等物,查悉上情。
(二)於105年8月28日起,廖漢澄、周宥妘(另行審結)、廖沛幀 、陳佳裕(綽號:大飛)、毛曾文(綽號:毛毛)、魏嘉宏 (綽號DENNIS丹丹)、陳怡超、湯鎮豐(綽號:小湯)、方 志皓、涂雅芳、蔡鴻傑、錢昱伶、曾映晴、唐文偉、鄧文 瑜、劉晏伶、凌培甄、洪音凱、黃妍菁、莊孟哲、賴敏華 、許文翔(以上二人另行審結)共同基於賭博、意圖營利 聚眾賭博及供給賭博場所之犯意,廖漢澄出資在臺中市○ 區○○路0段000○0號設立「Raise」遊戲主題餐廳文心店 (以下簡稱「文心店」),供為賭博場所,由周宥妘擔任 會計,廖沛幀擔任店長,陳佳裕、毛曾文、魏嘉宏、湯鎮 豐、陳怡超擔任駐店「幣商」,渠等賭博方式為賭客至上 開場所後,需先以手機上網下載廖漢澄提供之APP「豆豆OK 」,由櫃臺人員以1(現金)比100(點數)比例,將現金 兌換為「豆豆OK」點數,而「豆豆OK」點數再以1比1比例 換為籌碼,「文心店」內擺設有大型職業賭桌,分供賭玩 「百家樂」、「德州撲克」、「三寶」之撲克牌賭博。方 志皓、涂雅芳、蔡鴻傑、錢昱伶、曾映晴、賴敏華、唐文
偉、鄧文瑜、劉晏伶、凌培甄、洪音凱、黃妍菁、莊孟哲 、許文翔等人擔任荷官負責發牌:1.「百家樂」賭玩方式 係先由荷官發牌給「莊家」及「閒家」各2張牌,再由賭客 押注「莊家」或「閒家」或「對子」或「和局」(最多可 以押注面額500萬元的籌碼),再依補牌規定,閒家部分2 張牌點數合計未達5點,必須補第3張牌,合計6點以上至9 點都不補牌,莊家部分是2張牌點數合計未達2點,必須補 第3張牌,點數計算是依照撲克牌1-9的點數相加,10、J、 Q、K則代表0點,最後看「莊家」及「閒家」點數較大者為 勝,由荷官負責收取輸家押注之籌碼(如「莊家」贏就收 回押注「閒家」賭客的籌碼),及給付贏家押注之籌碼( 如「莊家」贏就支付押注「莊家」賭客的籌碼),賠率一 般是押1賠1、對子是押1賠11、和局是押1賠8。2.「德州撲 克」賭玩方式係賭桌上各賭客先抽誰為莊家,以順時針算 ,莊家的下2家必須出盲注(即出底)分別是面額1,000元 及2,000元籌碼,然後由荷官對每位賭客發2張牌,由盲注 的下家開始跟注、加注或蓋牌,其後家也相同動作,一直 輪完1圈到莊家後,荷官會在賭桌中間發3張公牌,由賭客 手上的2張暗牌與3張公牌組合撲克牌玩法的大小,再由莊 家的下1家(盲注)開始重複跟注、加注或蓋牌,輪完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