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8年度附民字第479號原 告 簡睿瑛被 告 羅家濠 張維 邱嘉君 邱宏達 (邱嘉君之父) 李雅惠 (邱嘉君之母)上列被告羅家濠、張維、邱嘉君因被訴本院108年度金訴字第135號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中 華 民 國 109 年 8 月 28 日 刑事第八庭 審判長法 官 廖素琪 法 官 潘韋廷 法 官 林哲瑜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09 年 9 月 2 日 書記官 曾柏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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