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裁決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行政),交字,109年度,208號
PCDA,109,交,208,202008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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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行政訴訟裁定     109年度交字第208號
上 訴 人
即 原 告 富足生醫科技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廖品潔 
上列上訴人因與被上訴人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間交通裁決
事件,對於中華民國109年7月10日本院109年度交字第208號行政
訴訟判決提起上訴。查本件上訴,依行政訴訟法第237條之5第 1
項第2款規定,按件徵收新臺幣750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限上
訴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8   月  20  日
        行政訴訟庭法 官 潘 長 生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張 文 泉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8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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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富足生醫科技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