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求賠償損害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附民字,109年度,109號
CHDM,109,附民,109,202008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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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9年度附民字第109號
原   告 葉振能

被   告 張閔傑




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109年度易字第309號),經原告提起請求損
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
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
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8   月  28  日
        刑事第三庭  審判長法 官 黃齡玉
                  法 官 胡佩芬
                  法 官 林慧欣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8   月  28  日
                  書記官 楊雅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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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