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彰化簡易庭民事裁定 109年度彰簡字第344號原 告 浬福紡織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陳美君 訴訟代理人 張峻鳴 被 告 黃玥子即愛神寢具綿行上列當事人間給付貨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中 華 民 國 109 年 8 月 6 日 彰化簡易庭 法 官 廖政勝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裁定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09 年 8 月 6 日 書記官 彭品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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