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付代墊款
士林簡易庭(民事),士調字,109年度,643號
SLEV,109,士調,643,20200810,1

1/1頁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士調字第643號
聲 請 人 鈺鼎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張文政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聚展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間因請求給付代
墊款聲請調解事件,未據聲請人繳納聲請費,查本件聲請調解之
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下同)1804萬3794元,依民事訴訟法第77條
之20第1 項規定,應徵調解聲請費5000元。茲限聲請人於收受本
裁定之日起5 日內,向本院(臺北市○○區○○○路0 段0 號)
補繳上開調解費用,逾期未補正,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8   月  10  日
           士林簡易庭 法 官 楊舒嵐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8   月  10  日
                 書記官 吳雪華

1/1頁


參考資料
聚展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鈺鼎工程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鼎工程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