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判決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除字,109年度,174號
TNDV,109,除,174,202007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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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9年度除字第174號
聲 請 人 徐蓮娥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經本院於民國109年7月30日
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附表所載之證券,因遺失, 前經聲請公示催告,經本院108年度司催字第438號裁定公示 催告在案,並已公告於本院網站,現申報權利期間已滿,無 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證券,為此聲請宣告附表所載證券無效 等語。
二、按公示催告,聲請人得於申報權利之期間已滿後三個月內, 聲請為除權判決,此民事訴訟法第545條第1項前段定有明文 。
三、查聲請人主張之事實,業據本院調閱上開公示催告卷宗核屬 相符,可信為真正。茲因附表所載之證券,經本院准予公示 催告,並於民國108年12月25日公告於本院網站,其申報權 利期間已於109年6月29日屆滿,期間內均無人向本院申報權 利及提出原證券。從而,聲請人之聲請,於法並無不合,應 予准許。
四、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前段,判決如主文 。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7 月 30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張麗娟
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7 月 30 日
書記官 黃郁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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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109年度除字第174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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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發 行 公 司 │股 票 號 碼 │張數│股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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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大成長城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84-NX-278221-8 │ 1 │3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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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2│大成長城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86-NX-311408-5 │ 1 │7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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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大成長城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