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9年度附民字第70號
附民原告 鍾佳靜
附民被告 張育瑄
上列被告因詐欺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共犯郭人豪、
林以禮部分,已於民國109年3月24日裁定移送本院民事庭)。查
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
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
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7 月 2 日
刑事第十庭 審判長法 官 陳弘能
法 官 陳貽明
法 官 莊政達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歐慧琪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7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