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除字,109年度,886號
TPDV,109,除,886,202007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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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9年度除字第886號
聲 請 人 梁正直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9年度司催字第323號公示催告。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9年6月23日屆滿,迄今無人 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109 年 7 月 23 日
 
民事第六庭 法 官 陳賢德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7   月  24  日 書記官 林家鋐
附表: 109年度除字第886號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種類 張數 股數 0001 國巨股份有限公司 082-NX-0000000-0 普通股 1 841 0002 國巨股份有限公司 086-NX-0000000-0 普通股 1 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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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國巨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