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護宣告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監宣字,109年度,258號
TPDV,109,監宣,258,202007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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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監宣字第258號
聲 請 人 王珠麗
代 理 人 金聖愛
金昊
應 受 監
護宣告之人 金英澤韓國籍



上列聲請人為應受監護宣告之人金英澤聲請監護宣告事件,本院
裁定如下:
主 文
一、宣告金英澤(男,民國00年0 月00日生,外僑永久居留證統 一證號:AC00000000號)為受監護宣告之人。二、選定王珠麗(女,民國00年0 月0 日生,身分證統一編號: Z000000000號)為受監護宣告之人金英澤之監護人。三、指定金昊正(男,民國00年0 月00日生,外僑居留證統一證 號:AC00000000號)為會同開具財產清冊之人。四、聲請程序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受監護宣告之人金英澤負擔。 理 由
一、按凡在中華民國有住所或居所之外國人,依其本國及中華民 國法律同有受監護、輔助宣告之原因者,得為監護、輔助宣 告;前項監護、輔助宣告,其效力依中華民國法律;涉外民 事法律適用法第12條第1 、2 項定有明文
二、聲請意旨略以:應受監護宣告之人金英澤韓國籍,於民國 108 年10月24日因交通事故受有創傷性左側硬腦膜下出血、 創傷性蜘蛛膜下腔出血、右側脛骨平台及近端腓骨骨折、左 側脛骨平台及近端腓骨骨折、右側股骨轉子下骨折、右下肢 擦傷等多處傷害,迄今不能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為此 ,爰依民法第14條、第1110條、第1111條、家事事件法第16 4 條規定聲請監護宣告,選定聲請人王珠麗為監護人,並指 定關係人金昊正為會同開具財產清冊之人等語。三、按對於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為意思表示或受 意思表示,或不能辨識其意思表示之效果者,法院得因本人 、配偶、四親等內之親屬、最近一年有同居事實之其他親屬 、檢察官、主管機關或社會福利機構之聲請,為監護之宣告 ;民法第14條第1項定有明文。次按法院為監護之宣告時, 應依職權就配偶、四親等內之親屬、最近一年有同居事實之 其他親屬、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適當之人選定一



人或數人為監護人,並同時指定會同開具財產清冊之人;法 院選定監護人時,應依受監護宣告之人之最佳利益,優先考 量受監護宣告之人之意見,審酌一切情狀,並注意下列事項 受監護宣告之人之身心狀態與生活及財產狀況、受監護宣告 之人與其配偶、子女或其他共同生活之人間之情感狀況、監 護人之職業、經歷、意見及其與受監護宣告之人之利害關係 、法人為監護人時,其事業之種類與內容,法人及其代表人 與受監護宣告之人之利害關係;民法第1111條第1 項、第11 11條之1 亦有明定。
四、經查:
(一)應為監護宣告部分:應受監護宣告之人金英澤因創傷性乃 損傷,致不能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等情,業據聲請人 提出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診斷證明書為憑,而本院   囑託鑑定人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醫院醫師張丰對應受 監護宣告之人進行精神鑑定,鑑定結果亦認應受監護宣告 之人因創傷性腦損傷、慢性呼吸衰竭,致不能為意思表示 或受意思表示,亦無法辨識其所為意思表示效果,符合監 護宣告之程度等情,有上開精神鑑定報告可稽,顯見應受 監護宣告之人確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為意 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此外,應受監護宣告之人金英澤雖 為韓國籍,然依其本國法即韓國法亦有監護宣告之原因等 情,業據聲請人陳報在卷,是聲請人依民法第14條第1 項 規定聲請監護宣告,核無不合,應予准許。
(二)監護人、會同開具財產清冊之人人選部分:本院審酌應受 監護宣告之人之最近親屬即配偶即聲請人、長子金昊正、 長女金聖愛,均同意並推舉聲請人擔任監護人,關係人金 昊正擔任會同開具財產清冊之人,而聲請人、關係人金昊 正亦分別有意願擔任上開職務等情,有戶籍謄本、同意書 在卷,足認選定聲請人擔任監護人,並指定關係人金昊正 為會同開具財產清冊之人,應符合應受監護宣告之人之 最佳利益,是裁定如主文第二、三項所示。按監護開始時 ,監護人對於受監護人之財產,應依規定會同遺囑指定、 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指派或法院指定之人,於二個 月內開具財產清冊,並陳報法院,民法第1099條定有明文 。上開規定,依民法第1113條規定,於成年人之監護亦有 準用。準此,監護開始時,監護人對於受監護人之財產, 應依規定會同會同開具財產清冊之人於本裁定確定後2 個 月內開具財產清冊,並陳報法院,附此敘明。
五、依家事事件法第164 條第2 項,裁定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109  年  7   月  30  日



家事法庭 法 官 溫宗玲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7   月  31  日 書記官 張妤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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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