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票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司票字,109年度,4038號
TCDV,109,司票,4038,202007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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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司票字第4038號
聲 請 人 裕富數位資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許國興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禾全精密科技有限公司鄭志強准予本
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
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提出本票原本乙紙。
二、確認聲請狀事實理由欄本票付款地「台北市」之記載是否有
  誤?如有誤載,並請具狀更正。
三、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7   月  7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羅永旻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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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裕富數位資融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禾全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