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票裁定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司票字,109年度,4598號
TYDV,109,司票,4598,202007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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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簡易庭民事裁定   109年度司票字第4598號
聲 請 人 中租迪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鳳龍 
非訟代理人 陳紹群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禾頡物流有限公司林秀純禾範有限公司
禾豐科技國際物流有限公司吳振興間請求本票裁定事件,聲
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 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
其聲請,特此裁定。
壹、應補正之事項:
一、經核相對人禾豐科技國際物流有限公司業已解散,請陳明該
  公司是否向法院聲報清算人、是否已清算完結,如是,請提
  出該法院准予備查之函文,並更正其法定代理人(即清算人
  ) 。
二、如該公司未向法院聲報清算人,除該公司章程另有規定或股
  東另有決議外,應以全體股東為清算人,請更正該公司法定
  代理人之記載,並提出該公司最新公司變更登記表(請向其
  登記機關申請)、公司章程、股東決議、股東名冊及其最新
  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各一份。
貳、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7   月  28  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劉彥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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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禾豐科技國際物流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中租迪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禾頡物流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禾範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