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請閱卷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聲字,109年度,2269號
TYDM,109,聲,2269,20200703,1

1/1頁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9年度聲字第2269號
聲 請 人
即 被 告 黃馨億


上列聲請人即被告因相姦案件,聲請閱卷,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聲請駁回。
理 由
一、按被告於審判中得預納費用請求付與卷宗及證物之影本,刑 事訴訟法第33條第2 項前段定有明文。經核,本院108 年度 易字第592 號妨害婚姻及家庭案件,就被告黃馨億部分,已 於108 年9 月3 日判決公訴不受理,而108 年度附民字第 445 號亦於是日判決原告之訴及假執行之聲請均駁回,自是 日起,審判即已終結,被告黃馨億自不得再依上開規定預納 費用請求付與卷宗及證物之影本甚明。
二、依刑事訴訟法第220條,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7 月 3 日
刑事第一庭 法 官 曾雨明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5 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 劉貞儀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7 月 6 日

1/1頁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