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請調解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勞補字,109年度,31號
SCDV,109,勞補,31,202007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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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勞補字第31號
聲 請 人 陳潮煌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生活保全股份有限公司間聲請調解事件,聲
請人未據繳納聲請費,查本件訴訟標的價額核定為新臺幣貳拾萬
元,應徵調解聲請費新臺幣壹仟元。
茲依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限聲請人於收受本裁
定送達五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7   月  6   日
           勞動法庭 法   官 鄭政宗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7   月  6   日
                書記官   楊嘉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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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生活保全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