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生之執行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司執消債更字,109年度,18號
CHDV,109,司執消債更,18,202007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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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司執消債更字第18號
聲 請 人
即債務人  郭泰良 

代理人(法  王銘助律師
扶律師)
相 對 人
即債權人  元大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范志強 


相 對 人
即債權人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尚瑞強 


相 對 人
即債權人  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李憲章 
代 理 人 張壯吉 
相 對 人
即債權人  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嘉賢 
代 理 人 呂亮毅 

相 對 人
即債權人  滙誠第二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莊仲沼 


相 對 人
即債權人  滙誠第一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莊仲沼 


相 對 人
即債權人  新加坡商艾星國際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法定代理人 曾慧雯 


相 對 人
即債權人  台灣金聯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郭文進 


相 對 人
即債權人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法定代理人 鄧明斌 
上列當事人聲請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債務人所提如附表一所示之更生方案應予認可。債務人在未依更生條件全部履行完畢前,除有必要情形外,其生活程度應受如附表二所示標準之限制。
理 由
一、按法院得將更生方案之內容及債務人財產及收入狀況報告書 通知債權人,命債權人於法院所定期間內以書面確答是否同 意該方案,逾期不為確答,視為同意。同意及視為同意更生 方案之已申報無擔保及無優先權債權人過半數,且其所代表 之債權額,逾已申報無擔保及無優先權總債權額之二分之一 時,視為債權人會議可決更生方案。前條第二項、第三項規 定,於前項情形準用之。次按更生方案經可決者,法院應為 認可與否之裁定。法院為認可之裁定時,因更生方案履行之 必要,對於債務人在未依更生條件全部履行完畢前之生活程 度,得為相當之限制。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下稱消債條例 )第60條及第62條第1、2項分別定有明文。又更生方案經債 權人會議可決者,法院應為認可與否之裁定。於裁定時,僅 須審查有否消債條例第63條第1項所定情形,如無,即應予 認可;對於更生方案之條件可否認已盡力清償,不必干涉【 101年第5期民事業務研究會(消費者債務清理專題)第17號



司法院民事廳消債條例法律問題研審小組意見參照】。二、本件債務人聲請更生,前經本院以108年度消債更字第88號 裁定開始更生程序。嗣債務人於民國109年6月11日提出財產 及收入狀況報告書、如附表一所示更生方案,經本院於同年 月18日發函通知無擔保及無優先權債權人9人,於文到10日 內,以書面確答是否同意。除債權人元大商業銀行股份有限 公司、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永豐商業銀行股份 有限公司、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等4人遵期具狀表示不同意外 ,其餘無擔保及無優先權債權人逾期未向本院確答是否同意 等情,有本院108年度消債更字第88號民事裁定、通知函、 送達證書及陳報狀在卷可稽。揆諸前揭規定,該逾期未為確 答之無擔保及無優先權債權人,均視為同意該更生方案。是 以,本件視為同意該更生方案之無擔保及無優先權債權人5 人(9-4=5),已過全體無擔保及無優先權債權人9人之半數 (9/2=4.5),且其所代表之債權額新臺幣(下同)550,245 元(15,137+10,530+22,548+388,930+113,100=550,245), 亦逾已申報無擔保及無優先權總債權總額908,551元之2分之 1【908,551/2=454,275.5】,視為債權人會議可決該更生方 案。
三、次查,具狀不同意該更生方案之債權人雖主張,更生方案之 清償比例過低等語。惟查,如附表一所示更生方案既視為債 權人會議可決,法院原則上應予認可,此觀消債條例第63條 之立法理由自明。再者,該更生方案之履行期間既已定為現 行法原則最長清償期限6年,本院認經債權人可決之更生方 案尚屬適當。又該更生方案復查無消債條例第63條所定不應 認可之消極事由存在,揆諸首揭說明,本院應予裁定認可; 對於更生方案之條件可否認已盡力清償,不必干涉。四、另為建立債務人開源節流、量入為出之觀念,避免其為奢華 、浪費之行為,應限制其生活條件,是依首揭規定,就債務 人在未依更生條件全部履行完畢前之生活程度,除有必要情 形外,為如附表二所示之限制。爰裁定如主文。五、不同意更生方案之債權人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 日內,以書狀向本院司法事務官提出異議。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7 月 14 日
民事第二庭 司法事務官 邱志忠
附表一:
┌────────────────────────────────┐
│壹、更生方案內容 (單位:新臺幣/元) │
├────────────────────────────────┤
│1.每期清償金額:1,100元。 │




│2.每1月為一期,每期在30日給付。 │
│3.自認可裁定確定翌月起,分6年,共72期清償。 │
│4.總清償比例:8.72%。 │
│5.清償總金額:79,200 元。 │
│6.債務總金額:908,551元。 │
├────────────────────────────────┤
│ 貳、更生清償分配表單位:新臺幣/元 │
├──┬───────────┬─────┬───┬───────┤
│編號│無擔保及無優先權債權人│債權金額 │債權比│每期可分配之金│
│ │ │ │例(%) │額 │
├──┼───────────┼─────┼───┼───────┤
│ 1 │元大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73,979 │8.14 │89 │
│ │司 │ │ │ │
├──┼───────────┼─────┼───┼───────┤
│ 2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142,989 │15.74 │173 │
│ │限公司 │ │ │ │
├──┼───────────┼─────┼───┼───────┤
│ 3 │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15,137 │1.67 │18 │
│ │司 │ │ │ │
├──┼───────────┼─────┼───┼───────┤
│ 4 │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84,632 │9.32 │103 │
│ │司 │ │ │ │
├──┼───────────┼─────┼───┼───────┤
│ 5 │滙誠第二資產管理股份有│10,530 │1.16 │13 │
│ │限公司 │ │ │ │
├──┼───────────┼─────┼───┼───────┤
│ 6 │滙誠第一資產管理股份有│22,548 │2.48 │27 │
│ │限公司 │ │ │ │
├──┼───────────┼─────┼───┼───────┤
│ 7 │新加坡商艾星國際有限公│388,930 │42.81 │471 │
│ │司台灣分公司 │ │ │ │
├──┼───────────┼─────┼───┼───────┤
│ 8 │台灣金聯資產管理股份有│113,100 │12.45 │137 │
│ │限公司 │ │ │ │
├──┼───────────┼─────┼───┼───────┤
│ 9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56,706 │6.24 │69 │
│ │ │ │ │ │
├──┼───────────┼─────┼───┼───────┤
│總計│ │908,551 │ 100 │1,100 │
├──┴───────────┴─────┴───┴───────┤




│參、補充說明: │
│一、總清償比例計算至百分比之小數點後第三位四捨五入至第二位。 │
│二、各債權人每期可分配金額=每期清償金額債權比例(元以下四捨五│
│ 入)。倘依前開計算式致每期清償總額有增、減之情事,則酌情改為│
│ 無條件進位或捨去,並在1元之範圍內予以增減。 │
└────────────────────────────────┘
附表二:
┌──────────────────────────────────┐
│債務人未依更生條件完全履行完畢前,應受下列之生活限制: │
├──────────────────────────────────┤
│一、不得為奢靡浪費之消費活動。 │
├──────────────────────────────────┤
│二、不得為賭博或為其他投機行為。 │
├──────────────────────────────────┤
│三、不得自費搭乘計程車、高鐵及航空器。 │
├──────────────────────────────────┤
│四、不得自費出國旅遊等行為。 │
├──────────────────────────────────┤
│五、不得自費投宿於四星級以上之飯店、旅社。 │
├──────────────────────────────────┤
│六、不得投資金融商品(例如股票、基金等)。 │
├──────────────────────────────────┤
│七、不得購置不動產。 │
├──────────────────────────────────┤
│八、除係維持生計之所必需者外,不得購買一萬元以上之動產。 │
├──────────────────────────────────┤
│九、不得從事逾越通常生活程度之贈與。 │
├──────────────────────────────────┤
│十、其他經本院限制之行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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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新加坡商艾星國際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滙誠第二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滙誠第一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台灣金聯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元大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