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09年度,7684號
PTDV,109,司促,7684,202007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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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司促字第7684號
聲 請 人
即 債權 人 遠雄人壽保險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孟嘉仁 
上列聲請人與林家億間請求發支付命令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
裁定之日起7 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
定。
應補正之事項:
  請提出本案之存證信函所指之承攬契約全文,至院供參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7   月  10  日
 
         司法事務官 邱譯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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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遠雄人壽保險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