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除字,109年度,314號
SLDV,109,除,314,20200722,1

1/1頁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9年度除字第314號
聲 請 人 方仰忠(即方葉秀英之繼承人)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於民國109 年7 月
15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仁寶電腦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證券(股票)無效。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經本院以109 年度司催字第104 號公示 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9 年6 月10日屆滿,迄今無 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 條第1 項判決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109 年 7 月 22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黃筠雅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7 月 22 日
書記官 陳芝箖
┌──────────────────────────────┐
│附表: │
├──┬─────────────┬───────┬──┬──┤
│編號│發行公司 │ 股票號碼 │張數│股數│
├──┼─────────────┼───────┼──┼──┤
│ 1 │仁寶電腦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85-NX-60661-0 │ 1 │ 59 │
└──┴─────────────┴───────┴──┴──┘

1/1頁


參考資料
仁寶電腦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