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章程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民事),法字,109年度,29號
KLDV,109,法,29,202007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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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法字第29號
聲 請 人 江文奇財團法人基隆市江氏教育基金會董事長


 
上列聲請人聲請變更財團法人基隆市江氏教育基金會捐助章程事
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 5日內,補正經主管機關核備
之准予變更備查函件,逾期不補正者,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7   月  31  日
            民事庭法 官 王翠芬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7   月  31  日
               書記官 陸清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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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