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請更生程序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消債更字,109年度,55號
CYDV,109,消債更,55,20200731,2

1/1頁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消債更字第55號       
聲請人即
債 務 人 阮OO
代 理 人 邱創典律師(法扶律師)
相對人即
債 權 人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尚瑞強 
債 權 人 日盛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錦瑭 


債 權 人 摩根聯邦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李文明 
代 理 人 張壯吉 
債 權 人 台新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吳統雄 
債 權 人 慶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接 管 人 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銘寬 
債 權 人 創群投資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戴惠玲 
債 權 人 萬榮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許勝發 


關 係 人 良京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平川秀一郎


關 係 人 馨琳揚企管顧問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唐明良 
代 理 人 陳怡穎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更生程序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債務人阮OO自中華民國109年7月31日下午6時起,開始更生程序。
命本院司法事務官進行本件更生程序。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對於債權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 限公司等債權人負有新臺幣(下同)1,621,000 元之無擔保 債務。因有不能清償債務情事,前已向法院聲請債務清理調 解,惟調解不成立。聲請人因消費借貸、信用卡或現金卡契 約,對金融機構負債務。前項債務,曾以書面向最大債權金 融機構請求共同協商債務清償方案而不成立。聲請人無資產 ,債務總金額則有1,621,000 元,有不能清償債務之情事。 爰提出財產及收入狀況說明書、債權人清冊等資料,聲請更 生等語。
二、按債務人不能清償債務或有不能清償之虞者,得依本條例所 定更生或清算程序,清理其債務,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3 條定有明文。又按,法院開始更生程序之裁定,應載明其年 、月、日、時,並即時發生效力;前項裁定不得抗告,並應 公告之。法院裁定開始更生或清算程序後,得命司法事務官 ,進行更生或清算程序,必要時,得選任律師、會計師或其 他適當之自然人或法人一人為監督人或管理人。消費者債務 清理條例第45條、第16條第1項亦設有明文規定。三、經查,聲請人前於民國109年4月23日向本院具狀聲請債務清 理調解,惟於109年5月20日調解不成立,此有債務人提出之 本院109 年度司消債調字第58號民事調解不成立證明書在卷 可稽,並經本院調卷核閱無訛。次查,聲請人主張伊有不能 清償債務之情事,已於向本院聲請債務清理調解時提出財產 及收入狀況說明書、債權人清冊、全國財產稅歸戶財產查詢 清單、106年度及107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法 務部矯正署臺南監獄臺南分監出監證明書等資料佐參。又查 ,聲請人自105年1月7日起至108年11月1 日止之期間在監所 執行,假釋出獄後亦未向金融機構申請存摺,因此,聲請人 未能提出在於金融機構最近二年內之交易明細資料。另查, 聲請人無持有股票,也沒有儲蓄性質的人壽保險或終身醫療 健康保險。




四、再查,本件聲請人停止清償的原因:聲請人陳稱伊債務形成 的原因,是因為入不敷出,以債養債,又因收入很少,收入 無法負擔債務,致無力清償借款,非無正當理由而停止清償 。
五、復查,本件聲請人更生償還計畫:聲請人陳稱伊現在打零工 ,平均每月收入約22,000元或23,000元,希望每月能夠償還 3,000元。
六、聲請人有不能清償債務情事或有不能清償之虞的認定:1、查聲請人陳稱伊對於債權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等債權人所負之無擔保債務,合計共1,621,000 元。而查, 債權人萬榮行銷股份有限公司於109年6月8 日以民事陳報狀 ,陳報債權金額為111,490 元(其中本金為28,511元、利息 為82,979元)。關係人良京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109年6月15 日民事陳報狀,陳稱對於聲請人之債權,係自前債權人慶銀 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處,受讓原債權人慶豐商業銀行股份 有限公司之信用貸款債權,並陳報計至109年6月15日為止, 債權尚有550,463元未受償(其中本金169,876元、督促程序 費用1,000元、利息為316,727元、違約金62,852元;另還有 執行費8 元)。債權人台新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109 年 5月5日函,陳報債權金額為1,403,827 元(其中現金卡本金 393,810元、利息為1,010,017元)。關係人馨琳揚企管顧問 有限公司亦以109年5月11日民事陳報狀,陳報創群投資有限 公司已於107年5月8 日將其對債務人之債權、其他從屬權利 及已墊付費用,全部讓與馨琳揚企管顧問有限公司,並陳報 債權金額392,879 元(其中本金123,168元、利息269,711元 )。債權人摩根聯邦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於109年5月15日 以民事陳報狀,陳報債權金額為273,303元(其中本金為90, 130元、利息為153,077元、費用及違約金30,096元);另外 ,在於109年6月15日另以民事申報債權狀所陳報之債權金額 ,則為321,443元(其中本金90,130元、利息為231,313元) 。另債權人日盛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於109年5月15日 以民事陳報狀,陳報債權金額511,233元(其中本金178,454 元、利息為300,643 元、違約金29,091元;另外,還有訴訟 費用3,045 元)。因此,聲請人所負欠之債務,合計至少應 在3,291,335元以上;其中本金部分,至少有983,949元以上 。
2、次查,聲請人陳稱伊每個月的工作收入平均約為22,000元或 23,000元。又查,聲請人主張伊每個月必要生活費用支出為 14,866元,因聲請人所主張之金額,未逾依衛生福利部公告 109年度臺灣省最低生活費1.2倍即14,866元之數額,核其所



提列之金額,尚屬合理,應可採認。另查,聲請人須與弟、 妹分擔扶養母親之扶養費,每月4,955 元;上情業據聲請人 提出分擔扶養義務人的戶籍謄本,並提出受扶養權利人即其 母親之戶籍謄本、全國財產稅歸戶財產查詢清單、107 年度 及108 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等資料佐參,核屬 有據,故此部分的扶養費用,每個月4,955 元,應准予列計 。
3、再查,聲請人名下無不動產,雖然有利息所得每年21,000元 (註:格式代號73),但是,聲請人負欠台新國際商業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等債權人3,291,335 元以上之債務,而且其中 本金983,949元的部分,如果以現金卡、信用卡的利率15%來 計算,每一年會增加147,592 元的利息;縱然僅以較低年息 5%來計算,每一年至少也會再增加49,197元的利息,因此, 聲請人每年利息所得21,000元,並不足以清償每年所增加的 147,592 元或49,197元的債務利息,何況,聲請人還有上述 原已存在的債務3,291,335 元未能清償。又查,聲請人現在 的工作收入每月約僅22,000元或23,000元,扣除必要生活費 14,866元及扶養費用4,955元後,每個月最多僅剩餘3,179元 ,此數額尚不足清償利息,遑論於要清償各債權人的本金。 因此,本件應堪認聲請人有不能清償債務情事或有不能清償 之虞。
七、本件無應予駁回聲請更生之事由:
經查,聲請人為一般消費者,無從事營業活動,所負無擔保 之債務總額未逾1,200 萬元,且未經法院裁定開始清算程序 或宣告破產。又查,聲請人亦無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6 條 第3項所定得予駁回更生聲請之情形,而且亦無同條例第8條 或第46條各款所定應予駁回更生聲請之事由存在。八、綜據上述,本件債務人於聲請更生前,因入不敷出,以債養 債,又因為收入很少,無法負擔債務,無力清償借款,以致 於民國95、96年間起停止清償。又聲請人自105年1月7 日起 ,至108年11月1日止之期間在監所內執行,假釋出獄後極待 重建新生活。本院審酌上情,認為聲請人就法院所命補正的 事項,已配合提出可供法院參酌之證明資料,可認為已盡所 應負之協力義務,堪認聲請人有債務清理誠意。本件聲請人 聲請更生,符合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3 條的規定,復查無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8 條或第46條所定應予駁回更生聲請 之事由,因此,聲請人向本院具狀聲請更生,乃於法有據, 屬有理由,應予准許,爰裁定如主文,並依首揭規定命司法 事務官進行本件更生程序。
九、至於債權人萬榮行銷股份有限公司109年6月8 日民事陳報狀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109年6月18日函、日盛國 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於109年6月19日提出之民事陳報狀 、摩根聯邦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109年6月15日民事申報債 權狀及關係人良京實業股份有限公司109年6月15日民事陳報 狀之陳述內容。因依上述說明,債務人聲請更生,符合消費 者債務清理條例第3條規定,且無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8條 或第46條所定應駁回聲請之事由,因此,本院核閱審酌上揭 陳報狀內容後,認為與本件裁定結果無影響,爰不逐一論駁 。另外,良京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馨琳揚企管顧問有限公司 的部分,因聲請人在債權人清冊中未記載為債權人,故本件 裁定在當事人欄中,就良京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及馨琳揚企管 顧問有限公司的部分,另以關係人列載,附此敘明。十、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11條第1項、第45條第1項、第16條 第1 項,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7 月 31 日
民事第二庭法 官 呂仲玉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7 月 31 日
書記官 吳念儒

1/1頁


參考資料
日盛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摩根聯邦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慶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台新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馨琳揚企管顧問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萬榮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良京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創群投資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