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危險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嘉交簡字,109年度,734號
CYDM,109,嘉交簡,734,202007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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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09年度嘉交簡字第734號
聲 請 人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侯有利



上列被告因公共危險案件,經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109年
度速偵字第852號),本院逕以簡易判決如下:
主 文
侯有利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以上而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罪事實及理由
一、本件犯罪事實及證據,均引用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犯 罪事實一、及證據並所犯法條一、之記載(詳附件)。二、按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2年以下有期 徒刑,得併科20萬元以下罰金: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 公升0.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0.05以上,刑法第 185條之3第1項第1款定有明文。而上開條文之立法理由略以 :「為從嚴處罰酒後駕車行為,以遏止此類犯罪,並保障用 路人之生命身體安全,明定行為人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 升0.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0.05以上而駕車,即 構成犯罪,以避免法院判決歧異而使部分民眾有心存僥倖之 不當觀念。」是以,依民國102年6月11日修正公布之刑法第 185條之3之規範意旨可知,汽車駕駛人飲酒後,如吐氣所含 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0.05 以上,即應依上開規定處罰,以避免法院判決歧異而使部分 民眾有心存僥倖之不當觀念。則本案被告經警查獲後,對其 施以吐氣酒精濃度測試,測得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 0.33毫克,自已該當上開規定之構成要件,而無庸另予審酌 被告是否「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三、論罪科刑:
(一)核被告侯有利所為,係犯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吐氣 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以上而駕駛動力交通 工具罪。
(二)爰審酌現今酒駕肇事對交通用路人之危害甚大,業經媒體 大肆播送,且政府宣傳酒後不駕車不遺餘力,已為社會大 眾所周知,被告亦應明知,竟仍執意投機於酒後且無駕駛 執照騎乘普通重型機車行駛於道路上,顯罔顧公眾之交通 安全及其他用路人之生命、身體法益,忽視其可能造成之



危險性,且所測得被告吐氣中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33 毫克,所為實屬不該;惟念及被告於犯後業已坦承犯行, 態度尚可,暨衡其本次係酒駕初犯,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 前案紀錄表在卷可參,及其自陳無業、國小畢業之智識程 度、貧寒之經濟狀況【見警卷第1頁「受詢問人」欄】等 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 標準。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第3項、第454條第2項(依判 決精簡原則,僅記載程序法條文),逕以簡易判決處如主文 所示之刑。
五、當事人如不服本判決,應自本判決送達後20日內,提起上訴 (應附繕本)。
本案經檢察官陳昭廷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7 月 20 日
嘉義簡易庭 法 官 沈芳伃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應附繕本)。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7 月 20 日
書記官 張簡純靜
附錄法條:
中華民國刑法第185條之3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 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
二、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 能安全駕駛。
三、服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曾犯本條或陸海空軍刑法第五十四條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經緩起訴處分確定,於五年內再犯第一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附件】: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檢察官109年度速偵字第852號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犯罪事實
一、侯有利於民國109年6月29日晚上某時許,在嘉義市西區竹圍



路友人租屋處飲酒後,已達不得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之程 度,竟仍基於酒後駕駛動力交通工具之犯意,騎乘車牌號碼 000-000號普通重型機車上路。嗣於同日晚上10時55分許, 行經嘉義市西區友忠路與中興路口前時,因未戴安全帽且行 車不穩,為警攔查,經對侯有利施以吐氣酒精濃度檢測,於 同日晚上11時5分許,測得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 0.33毫克。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上開犯罪事實,業據被告侯有利於警詢及偵查時坦白承認, 並有酒精測定紀錄表、酒後駕車代保管車輛領回授權委託書 、嘉義市○○○○○○○○○道路○○○○○○○○○○○ ○○號查詢機車駕駛人、車號查詢機車車籍等附卷可稽,被 告犯嫌足以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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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