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賣抵押物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司拍字,109年度,92號
TNDV,109,司拍,92,202006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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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司拍字第92號
聲 請 人 台灣金聯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郭文進 


相 對 人 柳姝宇即柳明森之繼承人


      柳姝安即柳明森之繼承人


      魏素眞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准予拍賣。
程序費用新臺幣貳仟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 由
一、按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院拍 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民法第873條定有明文 。此規定,依民法第881條之17規定,於最高限額抵押權準 用之。次按除另有規定外,繼承人自繼承開始時,承受被繼 承人財產上之一切權利、義務。並於因繼承所得遺產範圍內 ,負清償責任。民法第1148條,復有明確規定。二、本件聲請意旨略以:
㈠被繼承人柳明森與相對人魏素眞以其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 產,為向聲請人借款之擔保,就附表一所示不動產設定新臺 幣(下同)①1,900,000元、附表二所示不動產設定②380,0 00元之最高限額抵押權,存續期間分別自民國①73年7月25 日起至103年7月25日止②79年12月26日起至109年12月26日 止,債務清償期均依照各個債務契約所定清償日期,經登記 在案。
㈡嗣被繼承人柳明森邀同相對人魏素真於85年7月5日向原債權 人臺南市第四信用合作社借款1,895,000元,借款期限至87 年7月5日止。詎屆期未依約清償,尚欠本金共1,895,000元 及利息、違約金。嗣萬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於87年4月 11日概括承受原債權人臺南市第四信用合作社後,又將上開 債權及抵押債權讓與聲請人。而被繼承人柳明森於107年8月 6日死亡,相對人為其繼承人,既已就附表所示土地辦畢繼



承登記,且因繼承之關係承受原屬柳明森財產上一切權利及 義務,依前開說明,附表所示土地既為柳明森之遺產,聲請 人自得就如附表所示之土地,對相對人行使抵押權。為此聲 請拍賣抵押物,以資受償。並提出抵押權設定契約書、他項 權利證明書、他項權利移轉變更契約書、擔保放款借據、債 權讓與證明書、報紙、等件影本及不動產登記謄本等為證。三、聲請人上開聲請,經核尚無不合;且已據本院發函通知相對 人於收受該通知後10日內,就本件最高限額抵押權所擔保之 債權額陳述意見,惟相對人於收受該通知後,逾期迄今仍未 陳述意見,依上開規定,本件聲請,應予准許。四、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第23條、第24條第1項、民事訴 訟法第85條第1項前段,裁定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關係人如就聲請所依據之法 律關係有爭執者,得提起訴訟爭執之。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6 月 12 日
司法事務官
附記:
一、聲請人、相對人如於事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二、聲請人應於收受裁定後15日內,提出相對人最新現戶戶籍 謄本正本(戶長變更及全戶動態記事欄、個人記事欄請勿 省略),且該戶籍謄本申請日期,應為收受本裁定後之日 期,以核對裁定是否合法送達相對人;如相對人係法人, 則應提出法人最新登記資料(例如公司設立變更登記事項 表)及法定代理人最新現戶戶籍謄本正本(戶長變更及全 戶動態記事欄、個人記事欄請勿省略),以核對是否合法 送達。(否則無法核發確定證明書)
三、案件一經確定,本院依職權逕行核發確定証明書,聲請人 勿庸另行聲請。
四、拍賣抵押物係不經言詞辯論,亦不訊問相對人,相對人對 於聲請人之請求未必詳悉,是聲請人、相對人獲本院之裁 定後,請詳細閱讀裁定內容,若發現有錯誤,請於確定前 向本院聲請裁定更正錯誤。
 
(附表一)
┌───────────────────────────────┐
│附表一(土地): 109年度司拍字第92號│
├──┬───────────────┬────┬───────┤
│ │ 土 地 坐 落 │面 積│ │
│編號├───┬────┬───┬──┼────┤權 利 範 圍│




│ │縣 市│鄉鎮市區│ 段 │地號│平方公尺│ │
├──┼───┼────┼───┼──┼────┼───────┤
│001 │臺南市│ 東區 │立德段│916 │480.49 │10000分之1193 │
├──┴───┴────┴───┴──┴────┴───────┤
│重測前:竹篙厝段663-106地號 │
│所有權人:柳姝宇柳姝安公同共有 │
└───────────────────────────────┘
┌─────────────────────────────────────┐
│附表一(建物)︰ 109年度司拍字第92號 │
├──┬─┬──────┬────┬────┬─────┬──────┬──┤
│ │ │ │ │建築式樣│ 建物面積 │附 屬 建 物│ │
│ │建│ │ │ ├─┬─┬─┼──┬─┬─┤權利│
│ │ │ │ │主要建築│六│合│面│主要│陽│面│ │
│編號│ │ 建物門牌 │基地坐落│ │ │ │積│ │ │積│ │
│ │ │ │ │材 料 及│ │ │ │建築│ │ │ │
│ │號│ │ │ │ │ │單│ │ │單│範圍│
│ │ │ │ │房屋層數│層│計│位│材料│台│位│ │
├──┼─┼──────┼────┼────┼─┼─┼─┼──┼─┼─┼──┤
│001 │10│臺南市東區大│臺南市東│7層樓房 │55│55│平│鋼筋│7.│平│全部│
│ │87│同路2段245之│區立德段│鋼筋混凝│.5│.5│方│混凝│92│方│ │
│ │ │1號6樓之2 │916地號 │土造 │2 │2 │公│土造│ │公│ │
│ │ │ │ │ │ │ │尺│ │ │尺│ │
├──┴─┴──────┴────┴────┴─┴─┴─┴──┴─┴─┴──┤
│所有權人:魏素眞
│重測前:竹篙厝段8353建號 │
│共有部分:立德段1100建號,權利範圍10000分之337 │
└─────────────────────────────────────┘
┌─────────────────────────────────────┐
│附表一(建物)︰ 109年度司拍字第92號 │
├──┬─┬──────┬────┬────┬─────┬──────┬──┤
│ │ │ │ │建築式樣│ 建物面積 │附 屬 建 物│ │
│ │建│ │ │ ├─┬─┬─┼──┬─┬─┤權利│
│ │ │ │ │主要建築│六│合│面│主要│陽│面│ │
│編號│ │ 建物門牌 │基地坐落│ │ │ │積│ │ │積│ │
│ │ │ │ │材 料 及│ │ │ │建築│ │ │ │
│ │號│ │ │ │ │ │單│ │ │單│範圍│
│ │ │ │ │房屋層數│層│計│位│材料│台│位│ │
├──┼─┼──────┼────┼────┼─┼─┼─┼──┼─┼─┼──┤
│002 │10│臺南市東區大│臺南市東│7層樓房 │25│25│平│鋼筋│3.│平│全部│
│ │88│同路2段247號│區立德段│鋼筋混凝│.9│.9│方│混凝│05│方│ │




│ │ │6樓之2 │916地號 │土造 │8 │8 │公│土造│ │公│ │
│ │ │ │ │ │ │ │尺│ │ │尺│ │
├──┴─┴──────┴────┴────┴─┴─┴─┴──┴─┴─┴──┤
│所有權人:魏素眞
│重測前:竹篙厝段8354建號 │
│共有部分:立德段1100建號,權利範圍10000分之162 │
└─────────────────────────────────────┘
┌─────────────────────────────────────┐
│附表一(建物)︰ 109年度司拍字第92號 │
├──┬─┬──────┬────┬────┬─────┬──────┬──┤
│ │ │ │ │建築式樣│ 建物面積 │附 屬 建 物│ │
│ │建│ │ │ ├─┬─┬─┼──┬─┬─┤權利│
│ │ │ │ │主要建築│六│合│面│主要│陽│面│ │
│編號│ │ 建物門牌 │基地坐落│ │ │ │積│ │ │積│ │
│ │ │ │ │材 料 及│ │ │ │建築│ │ │ │
│ │號│ │ │ │ │ │單│ │ │單│範圍│
│ │ │ │ │房屋層數│層│計│位│材料│台│位│ │
├──┼─┼──────┼────┼────┼─┼─┼─┼──┼─┼─┼──┤
│003 │10│臺南市東區大│臺南市東│7層樓房 │25│25│平│鋼筋│3.│平│全部│
│ │89│同路2段247號│區立德段│鋼筋混凝│.9│.9│方│混凝│05│方│ │
│ │ │6樓之1 │916地號 │土造 │8 │8 │公│土造│ │公│ │
│ │ │ │ │ │ │ │尺│ │ │尺│ │
├──┴─┴──────┴────┴────┴─┴─┴─┴──┴─┴─┴──┤
│所有權人:魏素眞
│重測前:竹篙厝段8355建號 │
│共有部分:立德段1100建號,權利範圍10000分之162 │
└─────────────────────────────────────┘
┌─────────────────────────────────────┐
│附表一(建物)︰ 109年度司拍字第92號 │
├──┬─┬──────┬────┬────┬─────┬──────┬──┤
│ │ │ │ │建築式樣│ 建物面積 │附 屬 建 物│ │
│ │建│ │ │ ├─┬─┬─┼──┬─┬─┤權利│
│ │ │ │ │主要建築│六│合│面│主要│陽│面│ │
│編號│ │ 建物門牌 │基地坐落│ │ │ │積│ │ │積│ │
│ │ │ │ │材 料 及│ │ │ │建築│ │ │ │
│ │號│ │ │ │ │ │單│ │ │單│範圍│
│ │ │ │ │房屋層數│層│計│位│材料│台│位│ │
├──┼─┼──────┼────┼────┼─┼─┼─┼──┼─┼─┼──┤
│004 │10│臺南市東區大│臺南市東│7層樓房 │25│25│平│鋼筋│3.│平│全部│
│ │90│同路2段245號│區立德段│鋼筋混凝│.9│.9│方│混凝│05│方│ │




│ │ │6樓之1 │916地號 │土造 │8 │8 │公│土造│ │公│ │
│ │ │ │ │ │ │ │尺│ │ │尺│ │
├──┴─┴──────┴────┴────┴─┴─┴─┴──┴─┴─┴──┤
│所有權人:魏素眞
│重測前:竹篙厝段8356建號 │
│共有部分:立德段1100建號,權利範圍10000分之162 │
└─────────────────────────────────────┘
┌─────────────────────────────────────┐
│附表一(建物)︰ 109年度司拍字第92號 │
├──┬─┬──────┬────┬────┬─────┬──────┬──┤
│ │ │ │ │建築式樣│ 建物面積 │附 屬 建 物│ │
│ │建│ │ │ ├─┬─┬─┼──┬─┬─┤權利│
│ │ │ │ │主要建築│六│合│面│主要│陽│面│ │
│編號│ │ 建物門牌 │基地坐落│ │ │ │積│ │ │積│ │
│ │ │ │ │材 料 及│ │ │ │建築│ │ │ │
│ │號│ │ │ │ │ │單│ │ │單│範圍│
│ │ │ │ │房屋層數│層│計│位│材料│台│位│ │
├──┼─┼──────┼────┼────┼─┼─┼─┼──┼─┼─┼──┤
│005 │10│臺南市東區大│臺南市東│7層樓房 │25│25│平│鋼筋│3.│平│全部│
│ │91│同路2段245號│區立德段│鋼筋混凝│.9│.9│方│混凝│05│方│ │
│ │ │6樓之2 │916地號 │土造 │8 │8 │公│土造│ │公│ │
│ │ │ │ │ │ │ │尺│ │ │尺│ │
├──┴─┴──────┴────┴────┴─┴─┴─┴──┴─┴─┴──┤
│所有權人:魏素眞
│重測前:竹篙厝段8357建號 │
│共有部分:立德段1100建號,權利範圍10000分之162 │
└─────────────────────────────────────┘
 
(附表二)
┌───────────────────────────────┐
│附表二(土地): 109年度司拍字第92號 │
├──┬───────────────┬────┬───────┤
│ │ 土 地 坐 落 │面 積│ │
│編號├───┬────┬───┬──┼────┤權 利 範 圍│
│ │縣 市│鄉鎮市區│ 段 │地號│平方公尺│ │
├──┼───┼────┼───┼──┼────┼───────┤
│001 │臺南市│ 東區 │立德段│916 │480.49 │10000分之1769 │
├──┴───┴────┴───┴──┴────┴───────┤
│所有權人:柳姝宇柳姝安公同共有 │
│重測前:竹篙厝段663-106地號 │




└───────────────────────────────┘
┌─────────────────────────────────────┐
│附表二(建物)︰ 109年度司拍字第92號 │
├──┬─┬──────┬────┬────┬─────┬──────┬──┤
│ │ │ │ │建築式樣│ 建物面積 │附 屬 建 物│ │
│ │建│ │ │ ├─┬─┬─┼──┬─┬─┤權利│
│ │ │ │ │主要建築│六│合│面│主要│陽│面│ │
│編號│ │ 建物門牌 │基地坐落│ │ │ │積│ │ │積│ │
│ │ │ │ │材 料 及│ │ │ │建築│ │ │ │
│ │號│ │ │ │ │ │單│ │ │單│範圍│
│ │ │ │ │房屋層數│層│計│位│材料│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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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10│臺南市東區大│臺南市東│7層樓房 │55│55│平│鋼筋│7.│平│全部│
│ │87│同路2段245之│區立德段│鋼筋混凝│.5│.5│方│混凝│92│方│ │
│ │ │1號6樓之2 │916地號 │土造 │2 │2 │公│土造│ │公│ │
│ │ │ │ │ │ │ │尺│ │ │尺│ │
├──┴─┴──────┴────┴────┴─┴─┴─┴──┴─┴─┴──┤
│所有權人:魏素眞
│重測前:竹篙厝段8353建號 │
│共有部分:立德段1100建號,權利範圍10000分之33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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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建物)︰ 109年度司拍字第92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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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建築式樣│ 建物面積 │附 屬 建 物│ │
│ │建│ │ │ ├─┬─┬─┼──┬─┬─┤權利│
│ │ │ │ │主要建築│六│合│面│主要│陽│面│ │
│編號│ │ 建物門牌 │基地坐落│ │ │ │積│ │ │積│ │
│ │ │ │ │材 料 及│ │ │ │建築│ │ │ │
│ │號│ │ │ │ │ │單│ │ │單│範圍│
│ │ │ │ │房屋層數│層│計│位│材料│台│位│ │
│002 │10│臺南市東區大│臺南市東│7層樓房 │25│25│平│鋼筋│3.│平│全部│
│ │88│同路2段247號│區立德段│鋼筋混凝│.9│.9│方│混凝│05│方│ │
│ │ │6樓之2 │916地號 │土造 │8 │8 │公│土造│ │公│ │
│ │ │ │ │ │ │ │尺│ │ │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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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權人:魏素眞
│重測前:竹篙厝段8354建號 │
│共有部分:立德段1100建號,權利範圍10000分之16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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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建物)︰ 109年度司拍字第92號 │
├──┬─┬──────┬────┬────┬─────┬──────┬──┤
│ │ │ │ │建築式樣│ 建物面積 │附 屬 建 物│ │
│ │建│ │ │ ├─┬─┬─┼──┬─┬─┤權利│
│ │ │ │ │主要建築│六│合│面│主要│陽│面│ │
│編號│ │ 建物門牌 │基地坐落│ │ │ │積│ │ │積│ │
│ │ │ │ │材 料 及│ │ │ │建築│ │ │ │
│ │號│ │ │ │ │ │單│ │ │單│範圍│
│ │ │ │ │房屋層數│層│計│位│材料│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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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 │10│臺南市東區大│臺南市東│7層樓房 │25│25│平│鋼筋│3.│平│全部│
│ │89│同路2段247號│區立德段│鋼筋混凝│.9│.9│方│混凝│05│方│ │
│ │ │6樓之1 │916地號 │土造 │8 │8 │公│土造│ │公│ │
│ │ │ │ │ │ │ │尺│ │ │尺│ │
├──┴─┴──────┴────┴────┴─┴─┴─┴──┴─┴─┴──┤
│所有權人:魏素眞
│重測前:竹篙厝段8355建號 │
│共有部分:立德段1100建號,權利範圍10000分之16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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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建物)︰ 109年度司拍字第92號 │
├──┬─┬──────┬────┬────┬─────┬──────┬──┤
│ │ │ │ │建築式樣│ 建物面積 │附 屬 建 物│ │
│ │建│ │ │ ├─┬─┬─┼──┬─┬─┤權利│
│ │ │ │ │主要建築│六│合│面│主要│陽│面│ │
│編號│ │ 建物門牌 │基地坐落│ │ │ │積│ │ │積│ │
│ │ │ │ │材 料 及│ │ │ │建築│ │ │ │
│ │號│ │ │ │ │ │單│ │ │單│範圍│
│ │ │ │ │房屋層數│層│計│位│材料│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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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 │10│臺南市東區大│臺南市東│7層樓房 │25│25│平│鋼筋│3.│平│全部│
│ │90│同路2段245號│區立德段│鋼筋混凝│.9│.9│方│混凝│05│方│ │
│ │ │6樓之1 │916地號 │土造 │8 │8 │公│土造│ │公│ │
│ │ │ │ │ │ │ │尺│ │ │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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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權人:魏素眞
│重測前:竹篙厝段8356建號 │
│共有部分:立德段1100建號,權利範圍10000分之1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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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建物)︰ 109年度司拍字第92號 │
├──┬─┬──────┬────┬────┬─────┬──────┬──┤
│ │ │ │ │建築式樣│ 建物面積 │附 屬 建 物│ │
│ │建│ │ │ ├─┬─┬─┼──┬─┬─┤權利│
│ │ │ │ │主要建築│六│合│面│主要│陽│面│ │
│編號│ │ 建物門牌 │基地坐落│ │ │ │積│ │ │積│ │
│ │ │ │ │材 料 及│ │ │ │建築│ │ │ │
│ │號│ │ │ │ │ │單│ │ │單│範圍│
│ │ │ │ │房屋層數│層│計│位│材料│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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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 │10│臺南市東區大│臺南市東│7層樓房 │25│25│平│鋼筋│3.│平│全部│
│ │91│同路2段245號│區立德段│鋼筋混凝│.9│.9│方│混凝│05│方│ │
│ │ │6樓之2 │916地號 │土造 │8 │8 │公│土造│ │公│ │
│ │ │ │ │ │ │ │尺│ │ │尺│ │
├──┴─┴──────┴────┴────┴─┴─┴─┴──┴─┴─┴──┤
│所有權人:魏素眞
│重測前:竹篙厝段8357建號 │
│共有部分:立德段1100建號,權利範圍10000分之1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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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台灣金聯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