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除字,109年度,787號
TPDV,109,除,787,202006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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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9年度除字第787號
聲 請 人 王苾蓉(即王賴玉娟之繼承人)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9年度司催字第226號公示催告。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9年6月2日屆滿,迄今無人 申報權利。又聲請人雖於期間未滿前即行聲請,惟依民事訴 訟法第545條但書規定,其聲請亦有效力,應予准許,附此 敘明。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6   月  30  日 民事第四庭 法 官 李家慧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6   月  30  日 書記官 王怡茹
附表: 109年度除字第787號 發 行 公 司 股 票 號 碼 張數 股數 臺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78-NX-000000-0 1 664 臺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80-NX-000000-0 1 423 臺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82-NX-000000-0 1 962 臺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79-NX-000000-0 1 284 臺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81-NX-000000-0 1 255 合計5張,共2,588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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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臺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