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09年度易字第459號
公 訴 人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郭璟倚
上列被告因違反性騷擾防治法案件,經檢察官提公訴(108 年度
偵字第28815 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本件公訴不受理。
理 由
一、公訴意旨如起訴書所載(如附件)。
二、按被告死亡者,應諭知不受理之判決,並得不經言詞辯論為 之,刑事訴訟法第303 條第5 款、第307 條分別定有明文。三、查被告郭璟倚業於民國109 年6 月2 日死亡,此有被告之個 人基本資料查詢結果1 份附卷可稽,依據前開說明,爰不經 言詞辯論,逕為不受理之判決。
四、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303 條第5 款、第307 條,判 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6 月 23 日
刑事第十三庭 法 官 陳翌欣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判決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書記官 陳麗靜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6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