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09年度,8312號
CTDV,109,司促,8312,202006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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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司促字第8312號
債 權 人 曾義隆 
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松德展業有限公司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
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 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
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依台端提出沖帳明細單及薪資所載,合計為為453,940 元(其中
扣薪310,000 ,現金143,940 ),則台端請求逾453,940 元之依
據為何?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6   月  1   日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庭
 
                 司法事務官 鐘雅欣
本裁定不得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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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松德展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