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09年度,15019號
TYDV,109,司促,15019,202006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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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司促字第15019號
債 權 人 華宏金屬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余清發 

 
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尊贏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尊藏帝苑社區管理
委員會、蕭家權羅鈺瀅黃啟明廖卿伶謝盈嫻周淑慧
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內,補正
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壹、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提出債務人尊贏建設股份有限公司登記事項資料及法
    定代理人之最新戶籍謄本(記事勿省略)。
  二、請提出尊藏帝苑社區管理委員會組織報備證明文件、最
    近一次主任委員當選證明。
  三、請提出債務人蕭家權羅鈺瀅黃啟明廖卿伶、謝盈
    嫻、周淑慧之最新戶籍謄本(記事勿省略)。
  四、請釋明對債務人蕭家權羅鈺瀅黃啟明廖卿伶、謝
    盈嫻、周淑慧請求之依據,另對債務人羅鈺瀅廖卿伶
    、謝盈嫻如曾提出訴訟,請併提出判決。
貳、本裁定不得異議。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6   月  12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曾婷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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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華宏金屬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尊贏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