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付報酬等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訴字,108年度,906號
SCDV,108,訴,906,202006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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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訴字第906號
原   告 黃韋云
訴訟代理人 許進德律師
被   告 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張聖  

訴訟代理人 劉煌基律師
複代理人  鄭雅芳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報酬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6 月 15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鄭政宗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6 月 15 日
書記官 楊嘉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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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