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生事件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消債更字,109年度,108號
PCDV,109,消債更,108,202006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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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消債更字第108號
聲 請 人 吳靜惠 


代 理 人 邱瓊儀律師
上列當事人聲請消費者債務清理更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十五日內補正如附件所示事項,逾期未補正即駁回其聲請。
理 由
一、按聲請更生或清算不合程式或不備其他要件者,法院應以裁 定駁回之,但其情形可以補正者,法院應定期間先命補正,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8條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人具狀聲請更生,有如附件所示事項應予補正,爰 定期命補正,如逾期未補正,則駁回其聲請。
三、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8條但書,裁定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109 年 6 月 10 日
民事第四庭 法 官 陳心婷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6 月 10 日
書記官 林沂㐵
附件:
一、請預納郵務送達費新臺幣(下同)3,870元(依聲請人陳報 之債權人8人,連同債務人,合計9人,暫以每人10份,每份 43元計算,合計為3,870元),並指定倘預納費用須退費時 ,退費之帳戶(限聲請人個人帳戶,並提供存摺封面影本) 。
二、請提供債權人江吳玉春之住居所。
三、請釋明本件聲請理由:聲請人應詳實說明債務發生原因、為 何積欠債務(即具體說明何謂入不敷出、生活所需?)。並 提出有何不能清償債務或有不能清償之虞之情事為何?並提 出相關證明文件。
四、財產目錄狀況:
㈠請補正說明聲請人有無包括土地、建築物、動產、銀行存款 、股票、人壽保單、事業投資或其他資產在內之各類財產? 又聲請人於聲請本件更生前2年即自民國106年12月5日起迄 今,期間內有無財產變動狀況?如有,應詳述其原因情事, 據實向法院陳報,即就上開財產之有償、無償(原始或繼受 )取得、移轉予他人、變更或設定負擔等事實或法律行為致



生權利得、喪、變更之情形。
㈡請說明聲請人是否曾「以聲請人為要保人或受益人」投保? 若有,請提出聲請人所有保險單(含以聲請人為要保人或受 益人之人壽保單及儲蓄性、投資性保單),並敘明各保險契 約有效期限、每期保費金額、有無曾以保單向保險公司借款 ,以及若終止該等保險契約,可領回之金額各為若干?暨提 出繳交保費單據及保險契約影本。聲請人並請向中華民國人 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地址:臺北市○○路000號5樓)申請 查詢歷年以來包含「以聲請人為要保人或受益人」之人壽保 險投保紀錄,待該公會核發查詢結果相關文件後,再予一併 陳報本院。
五、請陳報聲請人於聲請更生前5年內是否曾任公司負責人(依 公司法第8條規定,負責人包含執行業務股東、董事、經理 人、清算人、發起人、監察人、檢查人、重整人、重整監督 人)?又如曾任負責人,並應提出該營利事業單位聲請更生 前1日回溯5年內之每月營業額資料。請聲請人提出天冠燈飾 照明5年內營業活動及營業額資料,如無證明文件仍應說明 營業及收入情形。
六、請聲請人陳報聲請本件更生前2年內收入數額、原因及種類 ,並提出相關證明文件:
㈠所謂收入係指基本薪資、工資、佣金、獎金、津貼、年金、 保險給付、租金收入、退休金或退休計畫收支款、政府補助 金、分居或離婚贍養費或其他收入款項在內之所有收入數額 。
㈡請聲請人補正說明聲請人「目前」之各項收入及工作情形( 包括工作地點、工作單位名稱、工作內容、職稱、負責人姓 名等)。有無其他兼職收入?如有,應提出相關證明文件, 例如薪資單、薪資轉帳存摺封面暨內頁等;若為打零工或現 金領取方式者,亦應提出薪資袋及雇主出具之員工在職薪資 證明書、雇主聯絡電話等,切勿省略、遺漏記載。 ㈢請說明聲請人有無領取社福補助津貼,如租屋津貼補助、低 收入戶補助、老年津貼、國民年金、育兒津貼、身心障礙補 助等?如有,每月可請領之金額為何?請提出相關證明文件 或領取明細,例如存摺封面暨內頁等據實向法院陳報。此外 ,聲請人自聲請本件更生前2年即自106年12月5日至今,有 無接受家屬扶養或親友資助必要生活支出費用?如有,請敘 明詳細情形(每月或每週或不定時、每期金額多寡等),並 提出該名家屬或親友之聯絡方式(姓名、住址、電話)、聲 請人接受資助之相關證明文件等據實向法院陳報。七、請聲請人陳報聲請本件更生前2年內之必要支出數額、原因



及種類,並提出相關證明文件:
㈠所謂必要支出係指包括膳食、衣服、教育、交通、醫療、稅 賦開支、全民健保、勞保、農保、漁保、公保、學生平安保 險或其他支出在內之所有必要支出數額。
㈡請就聲請人所陳報每月必要支出費用明細及提出最近4至6個 月以上之帳單明細,並說明每月需支出膳食費9千元、第四 台費用250元、保險費7,033元、手機費1,350元之必要性為 何。
八、更生清償方案為更生程序得否進行之重要依據,請釋明聲請 人若經法院裁定開始更生程序,將以何種經濟來源支應每月 應繳金額及其必要生活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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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