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盜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簡字,109年度,2346號
PCDM,109,簡,2346,202006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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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09年度簡字第2346號
聲 請 人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陳衍廷



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09年度
偵字第8160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陳衍廷犯如附表編號1至編號14宣告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1至編號14宣告刑欄所示之刑(含主刑及沒收)。應執行如附表編號15所示之刑(含主刑及沒收)。
事實及理由
一、本件犯罪事實及證據,除犯罪事實欄一第3行「蘆洲分公司 賣場內」,補充為「蘆洲分公司賣場內(該賣場為24小時營 業,見卷附電話紀錄表、家樂福網站分店資訊-蘆洲店查詢 資料)」;倒數第2行「嗣該公司安全課長」,補充為「嗣 於同年10月14日15時許,該公司安全課長」;暨就聲請書所 載「附錄本案所犯法條全文【略】」,係108年5月29日修正 公布,同年月31日生效施行前之全部條文,應予更正同本判 決「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全文【略】」修正後之全部條文 外,餘均引用如附件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之記載。二、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320條第1項之竊盜罪(共14次)。 又被告先後14次竊盜犯行,犯意各別,行為互殊,為數罪, 應予分論併罰。爰依刑法第57條規定,以行為人責任為基礎 ,審酌被告不思循正途獲取所需,而竊取他人財物共14次, 顯欠缺對他人財產權之尊重,所為均應予非難;兼衡其素行 、犯罪動機、目的、手段,各該次所竊財物種類、價值,智 識程度、家庭經濟狀況,以及其犯後態度等一切情狀,分別 量處如附表編號1至14宣告刑欄所示之刑及均諭知易服勞役 之折算標準,暨定如附表編號15所示應執行之刑及諭知易服 勞役之折算標準。而附表編號1至14被告所竊得未扣案之物 ,均屬被告犯罪所得之財物,因均未實際返還告訴人,應依 刑法第38條之1第1項前段規定宣告沒收,並於全部或一部不 能或不宜執行沒收時,依同條第3項規定,追徵其價額。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3項、第454條第2項、 第450條第1項,刑法第320條第1項、第42條第3項前段、第5 1條第7款、第38條之1第1項、第3項,刑法施行法第1條之1 ,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四、如不服本判決,得於判決送達之日起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



狀,上訴於本院第二審合議庭(須附繕本)。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6 月 23 日
刑事第二十五庭法 官 黎錦福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 羅采蘋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6 月 23 日
附表:
┌──┬────────┬────────────┐
│編號│犯罪事實 │ 宣告刑 │
├──┼────────┼────────────┤
│1 │民國108 年9月2日│陳衍廷竊盜,處罰金新臺幣│
│ │0時28分許,在新 │參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
│ │北市三重區五華街│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
│ │282號3樓家樂福股│案陳衍廷之犯罪所得香水室│
│ │份有限公司蘆洲分│內擴香貳盒沒收,於全部或│
│ │公司賣場內,徒手│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
│ │竊取如聲請附表編│收時,追徵其價額。 │
│ │號1所示之商品。 │ │
├──┼────────┼────────────┤
│2 │民國108年9月6日 │陳衍廷竊盜,處罰金新臺幣│
│ │23時47分許,在同│參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
│ │上賣場內,徒手竊│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
│ │取如聲請附表編號│案陳衍廷之犯罪所得香水室│
│ │2所示之商品。 │內擴香壹盒、義美杏仁粉壹│
│ │ │罐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
│ │ │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
│ │ │追徵其價額。 │
├──┼────────┼────────────┤
│3 │民國108年9月8日 │陳衍廷竊盜,處罰金新臺幣│
│ │23時40分許,在同│貳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
│ │上賣場內,徒手竊│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
│ │取如聲請附表編號│案陳衍廷之犯罪所得香水室│
│ │3所示之商品。 │內擴香壹盒沒收,於全部或│
│ │ │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
│ │ │收時,追徵其價額。 │
├──┼────────┼────────────┤
│4 │民國108年9月10日│陳衍廷竊盜,處罰金新臺幣│
│ │0時46分許,在同 │參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
│ │上賣場內,徒手竊│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
│ │取如聲請附表編號│案陳衍廷之犯罪所得香水室│




│ │4所示之商品。 │內擴香貳盒、抗敏護齦牙膏
│ │ │美白貳條均沒收,於全部或│
│ │ │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
│ │ │收時,追徵其價額。 │
├──┼────────┼────────────┤
│5 │民國108年9月15日│陳衍廷竊盜,處罰金新臺幣│
│ │1時15分許,在同 │參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
│ │上賣場內,徒手竊│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
│ │取如聲請附表編號│案陳衍廷之犯罪所得防蚊網│
│ │5 所示之商品。 │60天壹盒、優媚三重染髮霜│
│ │ │貳盒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
│ │ │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
│ │ │,追徵其價額。 │
├──┼────────┼────────────┤
│6 │民國108年9月16日│陳衍廷竊盜,處罰金新臺幣│
│ │0時21分許,在同 │壹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
│ │上賣場內,徒手竊│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
│ │取如聲請附表編號│案陳衍廷之犯罪所得ARE清 │
│ │6所示之商品。 │香1260壹包沒收,於全部或│
│ │ │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
│ │ │收時,追徵其價額。 │
├──┼────────┼────────────┤
│7 │民國108年9月17日│陳衍廷竊盜,處罰金新臺幣│
│ │0時26分許,在同 │貳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
│ │上賣場內,徒手竊│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
│ │取如聲請附表編號│案陳衍廷之犯罪所得ARE清 │
│ │7所示之商品。 │香1260肆包沒收,於全部或│
│ │ │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
│ │ │收時,追徵其價額。 │
├──┼────────┼────────────┤
│8 │民國108年9月23日│陳衍廷竊盜,處罰金新臺幣│
│ │0時12分許,在同 │壹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
│ │上賣場內,徒手竊│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
│ │取如聲請附表編號│案陳衍廷之犯罪所得ARE清 │
│ │8所示之商品。 │香1260貳包沒收,於全部或│
│ │ │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
│ │ │收時,追徵其價額。 │
├──┼────────┼────────────┤
│9 │民國108年9月27日│陳衍廷竊盜,處罰金新臺幣│
│ │0時17分許,在同 │參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




│ │上賣場內,徒手竊│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
│ │取如聲請附表編號│案陳衍廷之犯罪所得香水室│
│ │9所示之商品。 │內擴香貳盒、日本JB空氣清│
│ │ │香片伍包均沒收,於全部或│
│ │ │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
│ │ │收時,追徵其價額。 │
├──┼────────┼────────────┤
│10 │民國108年9月30日│陳衍廷竊盜,處罰金新臺幣│
│ │0時29分許,在同 │貳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
│ │上賣場內,徒手竊│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
│ │取如聲請附表編號│案陳衍廷之犯罪所得ARE清 │
│ │10所示之商品。 │香1260壹包、香水室內擴香│
│ │ │壹盒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
│ │ │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
│ │ │追徵其價額。 │
├──┼────────┼────────────┤
│11 │民國108年10月2日│陳衍廷竊盜,處罰金新臺幣│
│ │0時20分許,在同 │參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
│ │上賣場內,徒手竊│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
│ │取如聲請附表編號│案陳衍廷之犯罪所得ARE清 │
│ │11所示之商品。 │香1260壹包、肌研淡斑凝霜│
│ │ │壹罐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
│ │ │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
│ │ │,追徵其價額。 │
├──┼────────┼────────────┤
│12 │民國108年10月4日│陳衍廷竊盜,處罰金新臺幣│
│ │0時39分許,在同 │參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
│ │上賣場內,徒手竊│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
│ │取如聲請附表編號│案陳衍廷之犯罪所得ARE清 │
│ │12所示之商品。 │香1260貳包、肌研金緻保濕│
│ │ │精華霜壹罐均沒收,於全部│
│ │ │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
│ │ │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
├──┼────────┼────────────┤
│13 │民國108年10月6日│陳衍廷竊盜,處罰金新臺幣│
│ │0時16分許,在同 │參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
│ │上賣場內,徒手竊│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
│ │取如聲請附表編號│案陳衍廷之犯罪所得ARE清 │
│ │13所示之商品。 │香1260貳包、OLAY修護晚霜│
│ │ │壹罐、抗敏護齦牙膏原味貳│




│ │ │條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
│ │ │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
│ │ │追徵其價額。 │
├──┼────────┼────────────┤
│14 │民國108年10月8日│陳衍廷竊盜,處罰金新臺幣│
│ │0時13分許,在同 │參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
│ │上賣場內,徒手竊│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
│ │取如聲請附表編號│案陳衍廷之犯罪所得ARE清 │
│ │14所示之商品。 │香1260壹包、OLAY修護霜壹│
│ │ │罐、歐蕾清爽防曬霜壹瓶、│
│ │ │黑人專業亮白牙膏壹條、超│
│ │ │值環保浴簾壹袋均沒收,於│
│ │ │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
│ │ │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
│15 │應執行罰金新臺幣參萬伍仟元,如易服勞役,以│
│ │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陳衍廷之犯罪所│
│ │得香水室內擴香共玖盒、義美杏仁粉壹罐、抗敏│
│ │護齦牙膏美白貳條、防蚊網60天壹盒、優媚三重│
│ │染髮霜貳盒、ARC清香1260共壹拾肆包、日本JB │
│ │空氣清香伍包、肌研淡斑凝霜壹罐、肌研金緻│
│ │保濕精華霜壹罐、OLAY修護晚霜壹罐、抗敏護齦│
│ │牙膏原味貳條、OLAY修護霜壹罐、歐蕾清爽防曬│
│ │霜壹瓶、黑人專業亮白牙膏壹條、超值環保浴簾│
│ │壹袋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
│ │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
└──┴─────────────────────┘

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全文:
中華民國刑法第320條
(普通竊盜罪、竊佔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5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之不動產者,依前項之規定處斷。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附件: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109年度偵字第8160號
被 告 陳衍廷 男 37歲(民國00年0月00日生)



住新北市○○區○○路0段000號18樓
之1
居新北市○○區○○街000巷00號5樓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為宜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 犯罪事實
一、陳衍廷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基於竊盜之犯意,於如附表 所示之時間,至新北市○○區○○街000號3樓家樂福股份有 限公司蘆洲分公司賣場內,趁該賣場人員不注意之際,徒手 竊取陳列在貨架上之如附表所示商品,得手後,將竊得之商 品藏置在其隨身之購物袋內,未向櫃檯人員結帳即逕行離去 。嗣該公司安全課長蔡麗珍發現陳衍廷上開犯行,調閱現場 監視器錄影畫面,且報警處理,始查悉上情。
二、案經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重分局報告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上揭犯罪事實,業據被告陳衍廷於警詢時及偵查中均坦承不 諱,核與證人蔡麗珍於警詢時證述之情節相符,並有如附表 所示時日之監視器錄影畫面翻拍照片、交易明細各1份附卷 可憑,足認被告之自白與事實相符,其犯嫌應堪認定。二、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320條第1項之竊盜罪嫌。被告如附 表所示之竊盜犯行間,犯意各別,行為互殊,請分論併罰。 又被告因竊盜犯行而獲取之犯罪所得,請依刑法第38條之1 第1項規定宣告沒收,如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 沒收時,則請依刑法第38條之1第3項規定,追徵其價額。三、另按犯罪之被害人,得為告訴,刑事訴訟法第232條定有明 文。又公司為依照公司法組織登記成立之社團法人,故公司 具有人格,於法令限制內,有享受權利,負擔義務之能力。 而所謂分公司,乃指受本公司管轄之分支機構而言。因人格 具有不可分割之性質,公司縱設有分公司,乃屬本公司之分 支機構,其與本公司在法律上係同一人格,分公司既不具法 人格,自無告訴權可言,是蔡麗珍雖代理家樂福股份有限公 司蘆洲分公司提出告訴,核其性質僅屬告發,附此敘明。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1項聲請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此 致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4 月 22 日
檢 察 官 張瑞娟
附表
┌──┬──────┬───────┬───┬──┬───────┐




│編號│時間 │商品名稱 │單位 │數量│價值(新臺幣) │
├──┼──────┼───────┼───┼──┼───────┤
│1 │108年9月2日 │香水室內擴香 │盒 │2 │428元 │
│ │0時28分 │ │ │ │ │
├──┼──────┼───────┼───┼──┼───────┤
│2 │108年9月6日 │香水室內擴香 │盒 │1 │214元 │
│ │23時47分 ├───────┼───┼──┼───────┤
│ │ │義美杏仁粉 │罐 │1 │250元 │
├──┼──────┼───────┼───┼──┼───────┤
│3 │108年9月8日 │香水室內擴香 │盒 │1 │214元 │
│ │23時40分 │ │ │ │ │
├──┼──────┼───────┼───┼──┼───────┤
│4 │108年9月10日│香水室內擴香 │盒 │2 │428元 │
│ │0時46分 ├───────┼───┼──┼───────┤
│ │ │抗敏護齦牙膏美│條 │2 │408元 │
│ │ │白 │ │ │ │
├──┼──────┼───────┼───┼──┼───────┤
│5 │108年9月15日│防蚊網60天 │盒 │1 │309元 │
│ │1時15分 ├───────┼───┼──┼───────┤
│ │ │優媚三重染髮霜│盒 │2 │490元 │
├──┼──────┼───────┼───┼──┼───────┤
│6 │108年9月16日│ARE清香1260 │包 │1 │155元 │
│ │0時21分 │ │ │ │ │
├──┼──────┼───────┼───┼──┼───────┤
│7 │108年9月17日│ARE清香1260 │包 │4 │620元 │
│ │0時26分 │ │ │ │ │
├──┼──────┼───────┼───┼──┼───────┤
│8 │108年9月23日│ARE清香1260 │包 │2 │310元 │
│ │0時12分 │ │ │ │ │
├──┼──────┼───────┼───┼──┼───────┤
│9 │108年9月27日│香水室內擴香 │盒 │2 │428元 │
│ │0時17分 ├───────┼───┼──┼───────┤
│ │ │日本JB空氣清香│包 │5 │380元 │
│ │ │片 │ │ │ │
├──┼──────┼───────┼───┼──┼───────┤
│10 │108年9月30日│ARE清香1260 │包 │1 │155元 │
│ │0時29分 ├───────┼───┼──┼───────┤
│ │ │香水室內擴香 │盒 │1 │214元 │
├──┼──────┼───────┼───┼──┼───────┤
│11 │108年10月2日│ARE清香1260 │包 │1 │155元 │




│ │0時20分 ├───────┼───┼──┼───────┤
│ │ │肌研淡斑凝霜 │罐 │1 │600元 │
├──┼──────┼───────┼───┼──┼───────┤
│12 │108年10月4日│ARE清香1260 │包 │2 │310元 │
│ │0時39分 ├───────┼───┼──┼───────┤
│ │ │肌研金緻保濕精│罐 │1 │497元 │
│ │ │華霜 │ │ │ │
├──┼──────┼───────┼───┼──┼───────┤
│13 │108年10月6日│ARE清香1260 │包 │2 │310元 │
│ │0時16分 ├───────┼───┼──┼───────┤
│ │ │OLAY修護晚霜 │罐 │1 │520元 │
│ │ ├───────┼───┼──┼───────┤
│ │ │抗敏護齦牙膏原│條 │2 │408元 │
│ │ │味 │ │ │ │
├──┼──────┼───────┼───┼──┼───────┤
│14 │108年10月8日│OLAY修護霜 │罐 │1 │520元 │
│ │0時13分 ├───────┼───┼──┼───────┤
│ │ │歐蕾清爽防曬霜│瓶 │1 │416元 │
│ │ ├───────┼───┼──┼───────┤
│ │ │黑人專業亮白牙│條 │1 │86元 │
│ │ │膏 │ │ │ │
│ │ ├───────┼───┼──┼───────┤
│ │ │ARE清香1260 │包 │1 │155元 │
│ │ ├───────┼───┼──┼───────┤
│ │ │超值環保浴簾 │袋 │1 │179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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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限公司蘆洲分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蘆洲分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