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害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審附民字,109年度,507號
PCDM,109,審附民,507,202006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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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9年度審附民字第507號
原   告 TRAN MINH HIEU(中文姓名:陳明孝,越南籍)
被   告 廖哲緯
      林成洧
上列被告等因傷害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
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
法第487 條第1 項、第504 條第1 項之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
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6   月  9   日
        刑事第二十三庭 審判長法 官 潘長生

                   法 官 徐子涵

                   法 官 李俊彥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五日內敘明抗告理由,向本院提
出抗告狀。
                   書記官 顏珊姍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6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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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