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自由等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審易字,109年度,1183號
PCDM,109,審易,1183,202006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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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09年度審易字第1183號
公 訴 人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張崇義




上列被告因妨害自由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8 年度偵字
第29618 號、109 年度偵字第4283號),被告於準備程序中就被
訴事實為有罪之陳述,經改以簡式審判程序審理,判決如下:
主 文
張崇義犯強制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事實及理由
一、張崇義於民國108 年8 月22日7 時52分許,駕駛車牌號碼00 -0000 號自用小貨車(下稱自用小貨車),行經新北市新莊 區新樹路699 巷時,與韓清贊駕駛車牌號碼000-00號營業小 客車發生行車糾紛,張崇義竟基於強制及公然侮辱之犯意, 持拐杖鎖抵住韓清贊所駕駛車輛之擋風玻璃,並開啟自用小 貨車之車門,以車門阻擋韓清贊之去路;且持拐杖鎖作勢破 壞車窗,並以「臭雞掰、幹你娘老雞掰(台語)」、「給你 爸下來,下來(台語)」、「給你爸下車,雞掰(台語)」 等語辱罵,足以貶損韓清贊社會上之人格價值之評價,且致 韓清贊心生畏懼,以上開方式妨害韓清贊通行之權利。二、證據:
㈠被告張崇義於警詢、偵查及本院之供述。
㈡證人即告訴人韓清贊於警詢及偵查中之指證。 ㈢現場錄影光碟1 片及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事務官製作之 勘驗筆錄1 份。
三、論罪科刑:
㈠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304 條第1 項之強制罪及同法第30 9 條第1 項之公然侮辱罪。又刑法第304 條及第309 條就罰 金刑部分,雖於108 年12月25日修正施行,但本次修法僅將 罰金數額之貨幣單位由銀元轉換為新臺幣,並為調整換算, 對被告並無有利或不利之情事,自毋庸為新舊法比較,併予 敘明。
㈡按刑法第305 條恐嚇危害安全罪,係指單純以將來加害生命 、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 者而言,如對於他人之生命、身體等,以現實之強暴、脅迫 手段加以危害要挾,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



即應構成刑法第304 條強制罪,縱有恐嚇行為,亦僅屬犯強 制罪之手段,無更論以恐嚇危害安全罪之餘地(最高法院84 年度台非字第194 號判決意旨參照)。本件被告以手持枴杖 鎖並拉開車門之方式,致告訴人心生畏懼而妨害通行權利, 揆諸上揭實務見解,該恐嚇犯行應為妨害告訴人行使權利之 強制犯行所吸收而不另論罪,公訴意旨認被告前開所為另成 立恐嚇罪,並應與強制罪分論併罰,顯有誤會。次按刑法上 一行為而觸犯數罪名之想像競合犯,其存在之目的,在於避 免對於同一不法要素予以過度評價,則自然意義之數行為, 得否評價為法律概念之一行為,應就客觀構成要件行為之重 合情形、主觀意思活動之內容、所侵害之法益與行為間之關 連性等要素,視個案情節依社會通念加以判斷。如具有行為 局部之同一性,或其行為著手實行階段可認為同一者,得認 與一行為觸犯數罪名之要件相侔,而依想像競合犯論擬(最 高法院101 年度台上字第3839號判決、101 年度台上字第98 8 號判決意旨參照)。本件被告係因行車糾紛而持枴杖鎖阻 擋告訴人去路,並辱罵告訴人,可見被告所為公然侮辱及強 制犯行間,具有行為局部之同一性,係以一行為觸犯數罪名 之想像競合犯,應依刑法第55條規定,從一重之強制罪處斷 。公訴意旨認被告所犯應為數罪併罰,亦有誤會。 ㈢爰審酌被告因與告訴人發生行車糾紛,率爾於公眾場合辱罵 告訴人,並持拐杖鎖妨害告訴人通行權利,所為應予非難, 惟被告犯後終能坦承犯行,態度尚可,然迄未與告訴人達成 和解或取得告訴人之諒解,兼衡其個人戶籍資料查詢結果註 記為高中肄業之教育程度、生活狀況、犯罪之動機、目的、 手段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 折算標準,以示懲儆。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73 條之1 第1 項、第299 條第1項前段,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謝祐昀偵查起訴,由檢察官邱舒婕到庭執行職務。中 華 民 國 109 年 6 月 30 日
刑事第二十四庭 法 官 龔書安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敘明上訴理由,向本院提出上訴狀(應附繕本),上訴於臺灣高等法院。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書記官 陳孝貞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6 月 30 日
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全文:




中華民國刑法第304條
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9 千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中華民國刑法第309條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9 千元以下罰金。
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1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 萬5 千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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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