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09年度,6474號
PTDV,109,司促,6474,20200625,1

1/1頁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司促字第6474號
聲 請 人
即 債權 人 日盛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錦瑭 


上列聲請人與林永源間請求發支付命令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
裁定之日起7 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
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提出本件完整之信用卡申請書,並陳明該申請書所載「現
  居地址」之內容為何?
二、請提出相對人林永源(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之
  最新戶籍謄本(記事欄請勿省略),並確認該相對人姓名有
  無誤繕。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6   月  25  日
 
         司法事務官 邱譯嬉

1/1頁


參考資料
日盛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