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竹北小字第260號原 告 富邦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羅建明 訴訟代理人 陳振盛 被 告 林程蔚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中 華 民 國 109 年 6 月 22 日 竹北簡易庭法 官 林麗玉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中 華 民 國 109 年 6 月 22 日 書記官 郭春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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