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付退休金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行政),訴字,108年度,156號
KSBA,108,訴,156,202005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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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8年度訴字第156號
原 告 林雅玫
 黃師品
 李慧芳
 王昇川
 陳淑真
 謝敏玲
 蕭蓉欣
 陳健瑩
 施香梅
 陳美瑛
 楊素梅

 孫淑偵
 許鈺珮
 葉長青
 葉益榮

 羅玗萍
 黃萬能

 郭淑娟

 蘇鴻仁

 陸春明

 藍秀美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林石猛 律師
 張宗琦 律師
 陳星年 律師
被 告 高雄市政府
代 表 人 韓國瑜
訴訟代理人 蔡思德

 林佳靜
許玉燕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退休金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5   月  20  日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一庭
審判長法官  蘇 秋 津
法官  邱 政 強
法官  孫 國 禎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5   月  20  日
書記官 楊 曜 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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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