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民事),重上字,108年度,211號
TCHV,108,重上,211,202005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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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重上字第211號                                        
上 訴 人 林怡岑
訴訟代理人 李明海律師
複 代 理人 梁鈺府律師

參加訴訟人 方品豫


訴訟代理人 葛孟嘉
參加訴訟人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童兆勤



訴訟代理人 柯艾玉

      陳一霖
      鄭資華
      粘舜強
      洪廷凱

被 上 訴人 林百脩
      楊文慶
訴訟代理人 蔡慶文律師
複代理人  戴君容律師

上開當事人間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
,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109年6月16日上午10時45分在本
院第31法庭另行言詞辯論程序,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5   月  5   日
        民事第七庭  審判長法 官 王 銘
                  法 官 郭妙俐
                  法 官 張國華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書記官 柯孟伶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5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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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