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9年度訴字第2179號
原 告 日盛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錦瑭
訴訟代理人 吳柏頤
被 告 陳霈寬即陳怡君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本院於民國109年4月23日言詞
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柒拾陸萬柒仟壹佰壹拾伍元,及如附表所示之利息及違約金。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事實及理由
一、被告經受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 核無民事訴訟法第386 條各款所列情事,爰依原告聲請,由 其一造辯論而為判決。
二、原告主張:被告於民國92年9月25日間向原告申辦信用卡使 用(卡號:0000000000000000號),依約被告得持信用卡於 特約商店記帳消費,但應於當期繳款截止日前清償,或以循 環信用方式繳付最低應繳金額,剩餘未付款項則按週年利率 20% 計付循環信用利息,如被告遲延給付,遲延期間除依上 開約定利率計付遲延利息外,因被告所欠消費金額在新臺幣 (下同)90,001以上者,尚應按月加收違約金900元,且依1 04年2月4日經總統令修正公布之銀行法第47條之1第2項規定 ,自104年9月1 日起,銀行辦理現金卡之利率或信用卡業務 機構辦理信用卡之循環信用利率不得超過年利率15%,故前 述信用卡債務之利息利率自104年9月1 日起至清償日止改以 週年利率15%計算。被告復於93年5月24日、94年6月22日向 原告借款各60萬元、25萬元,借款期間分別為93年5月24日 起至100年5月24日止、94年6月23日起至98年6月23日止,並 約定以每月為1期,依年金法按期平均攤還本息,利息則各 按週年利率利率9.99%、9% 固定計算;如被告遲延給付,除 依上開約定利率計付遲延利息外,逾期在6個月以內者,依 上開利率之10%,超逾6 個月以上者,依上開利率之20% 加 計違約金。詎被告未依約繳款,應已喪失期限利益,前述債
務均視為全部到期,尚欠信用卡帳款17萬9,398元、信用貸 款本金各48萬1,653元、19萬4,209 元,嗣被告於95年5 月1 9日依中華民國銀行公會會員辦理消費金融案件無擔保債務 協商機制,與原告就其中之信用卡帳款17萬9,398元、信用 貸款本金48萬1,653元成立還款協議,惟被告於96年10月16 日後即未依協議還款,仍積欠如附表編號1、2所示之請求金 額未償,且其借款債務均回復原契約之約定,然金管會108 年8月12日金管銀票字第10802725440 號函已明訂對協商失 敗或依協商方案繳款毀諾之持卡人,自 108年9月1 日起不 得再計收違約金,如附表編號1之違約金因此僅請求至108年 8月31日止。是被告現仍積欠如附表所示之請求金額及其利 息、違約金未償,爰依消費借貸法律關係提起本件訴訟,請 求被告如數給付等語,並聲明:如主文第1 項所示。三、本件被告經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書 狀作何聲明或陳述。
四、按借用人應於約定期限內,返還與借用物種類、品質、數量 相同之物;遲延之債務,以支付金錢為標的者,債權人得請 求依法定利率計算之遲延利息。但約定利率較高者,仍從其 約定利率;當事人得約定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應支付違約 金,民法第478條前段、第233條第1項、第250條第1 項分別 定有明文。經查,原告主張之事實,業據提出與其所述相符 之信用卡申請書、信用卡定型化契約、消費性貸款約定書、 貸款總約定書、協議書、無擔保債務還款計畫、台幣客戶基 本資料(T24 )、放款帳務明細查詢、轉催呆查詢、帳務組 成明細表、債權計算書、卡號基本資料查詢等件為證(見本 院卷第13至43頁),堪屬有據,應予採認。從而,原告請求 被告給付如主文第1 項所示之金額,為有理由,應予准許。五、據上論結,本件原告之訴為有理由,依民事訴訟法第385 條 第1 項前段、第78條,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5 月 29 日 民事第七庭 法 官 陳 瑜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判決上訴,須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如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5 月 29 日 書記官 詹玗璇
附表
編號 產品 請求金額 (新臺幣) 遲延利息 違約金 計算期間 利率 計算期間 計算方式 1 信用卡 155,477元 民國96年11月10日起至104年8月31日止 20% 96年11月10日起至108年8月31日止 按月計付新臺幣 900元 104年9月1日起至清償日止 14.99% 2 信用貸款 417,429元 96年11月10日起至清償日止 9.99% 96年12月10日起至清償日止 逾期在6個月以內者,按遲延利息利率10%,逾期超過6個月者,按遲延利息利率20%計算 3 信用貸款 194,209元 97年4月6日起至清償日止 9% 97年5月6日起至清償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