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09年度,17002號
TCDV,109,司促,17002,202005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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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司促字第17002號
債 權 人 王鳳琴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饒明智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陳報90萬元之分期給付是分幾期給付?每月還款金額多少?
  並提出相關釋明資料。(依離婚協議書所示,90萬元分期給
  付至清償為止。)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5   月  25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林怡秋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5   月  25  日
            書記官 黃珮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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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