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09年度,15208號
TCDV,109,司促,15208,202005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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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司促字第15208號
債 權 人 鉌豐默砌社區管理委員會

法定代理人 雷祖強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鉌豐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本
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㈠提出管理委員會之報備登記資料、最新一次主任管理委員
   當選會議紀錄、債務人之最新公司變更登記事項卡暨其法
   定代理人之最新戶籍謄本(全戶動態記事及個人記事均勿
   省略)。。
  ㈡利息起算日為何?
  ㈢請求金額之計算方式為何?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5   月  11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羅永旻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5   月  11  日
            書記官 夏進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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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鉌豐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